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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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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 大雁喜鹊 (第1/3页)

    这把短剑重约六七斤,长约五十厘米,厚一点五厘米,宽三厘米,剑尖呈三角形,虽然表面略略有点锈斑,但剑身上钢纹依旧细密均匀,李延庆能分辨出钢铁好坏,这并竟然用极好的上品真钢打造,代表了宋朝最高的冶炼水平。

    李延庆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他似乎想到什么,连忙用袖子在剑脊上擦了擦,果然露出了一行细细的刻字,剑士营军用。

    李延庆心中顿时有些激动,这把剑竟然就是大宋赫赫有名的厚脊短身剑,宋军剑士营的专用战剑。

    汉唐是刀的天下,但到了宋朝,剑又重新复兴了,一方面是宋军缺马,对适合劈砍的刀需求量不大。

    但更重要是宋朝进入了重甲时代,契丹人得到幽州后,学到了高明的冶铁技术,同时生铁产量猛增,他们打造出来的盔甲和宋军已经没有区别了。

    加之他们几乎都是骑兵,用战刀基本上砍不断敌军的盔甲,只有用剑刺,可以穿透过盔甲上的甲片缝隙,刺伤或者刺死敌人,这就是宋朝开始大量使用枪和剑的主要原因。

    而厚脊短身剑便是宋朝最有名的战剑,南宋灭亡后几乎被蒙军销毁殆尽,后世已经看不到了,李延庆曾在一幅宋画上看见过它的图形,既可以刺,也可以砍,甚至还可以像鞭锏一样作为打击武器,非常实用。

    这种剑士专用战剑在县里的刀剑铺中根本买不到,没想到他居然在一个农户家中看到了。

    他舞剑挥了几下,手感非常好,只是略重了一点,但也能接受,他立刻喜欢上了这把剑,正好可以用来练习胡大叔给他的剑术秘籍。

    “那是我外祖父的剑,你怎么能随便拿别人的东西。”

    李延庆一回头,刚才叫他庆叔的两个小娘子不知什么时候又跑回来了。

    李延庆把剑放回了原处,主人虽然用它来垫柜脚,不甚爱惜,但毕竟不是他的东西,他可不想在两个晚辈面前掉了价。

    “阿姊,庆叔喜欢那把剑就送给他吧!”喜儿在旁边拉了拉姐姐的衣袖。

    “他姓李,咱们姓张,他是哪门子叔叔?”大姊很不高兴地瞪了妹妹一眼,

    喜儿低下头不敢说话了,大姊走上前上下打量李延庆,“我就觉得你眼熟,刚才想起来了,以前我和你玩过,只是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你是李文村的,家里还有一条大黑狗,对吧!”

    李文村距离这里最多也就两三里,这个小娘见过自己很正常,只是他从前是小泥猴,还很傻,现在却是个翩翩小君子,难怪这小娘子刚开始没有认出自己。

    李延庆笑道:“你娘和我平辈,她也叫我一声兄弟,你不叫我庆叔,叫什么?”

    “我爹爹姓张,和你们李家没关系,我娘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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