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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爱难永固,情易逝。
孟明远习字,程雪兰磨墨。
夫妻两个在馨院正屋博古架隔出的暖间相伴消磨时间。
程雪兰只是粗通文墨,大抵不过只识得自己名字和认得些许个字,没有当个睁眼瞎罢了。她最爱的是舞枪弄棒,于读书习字针黹女红是避之惟恐不及的。
但她喜欢看丈夫练字,总觉得这个时候的丈夫格外的让她移不开目光。那种温润如玉,风流雅致的韵味在他周身流泄,完全不同于在床上时的狂浪,感觉这才是丈夫最真实的一面,是她寻常见不到的一面。
因为难得,所以便分外珍视!
这样一个出色的男子,若从今尔后只有她一个女人,这于她而言简直就像一个梦,可它偏偏是真实的。
当初,求嫁她不悔。纵被无情弃,她亦不悔。
以前,陪伴丈夫红袖添香这样的事总是李氏在做的,她因为自卑,总不敢涉入丈夫的书房之地,总觉得那里会给她一种压力,就像儿时读书一般。
曾经,丈夫的身上佩戴的衣饰全是李氏经手搭理的,她完全插不上手,便是现在她也插不上手。
似乎……程雪兰磨墨的手微缓,不着痕迹地打量过丈夫周身,很久不曾见丈夫身上有李氏曾经所做的衣物服饰了。
这便是她的郎君,抛开了便是抛开了,再无一丝牵扯,断得干干净净,就仿佛不曾有过那么一个人。
程雪兰轻轻抿唇,不能被远郎厌弃,他一旦转身便再不会回头,他柔情似水,却也j□j。热情如火,也不假辞色。
爷爷说得对,远郎的杀伐决断犀利而狠绝,乃是天生的帅才。
“在想什么?这么入神?”
孟明远的低语轻笑惊回程雪兰的心神,她面上不由一红,垂眸不语。
孟明远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收了笔,吹干纸上墨迹,细细端详。
“写得不好吗?”程雪兰也凑过去看,“妾看很好啊。”
孟明远摇头失笑,将纸投入了熏炉之内,任它化为灰烬,“差强人意。”练字练的是心性,于他已经无所谓好与不好了,越是乱象纷呈的时候越要乱中取静。
心静,才能看清更多的事情。
“妞妞一个女孩子,郎君怎么也要她学那些劳什子的书本。”
孟明远笑着晲她一眼,道:“免得女儿随娘,将来不能为自家夫君红袖添香,少了夫妻间的情趣。”
“啐,你这是嫌弃妾身么?”
孟明远揽了她入怀,抱着她在膝头坐稳,道:“妞妞虽是姑娘,但未必便不能有男儿的见识学识,姑娘家的眼界宽了,便不会只局限于后宅的小情小爱,便不会受那些无谓的伤害。”
程雪兰若有所悟。
“有想通吗?”
程雪兰声音低低的,“郎君是在说玉娘妹妹吗?”
夫妻二人之间突然沉默下来。
良久之后,孟明远才长长地叹了口气,搂紧了怀中的娇躯,轻声道:“为夫给不了你们想要的至死不渝的爱情,我毕竟不是个好丈夫。”
程雪兰伏在他胸口没说话。
丈夫心怀的是天下,后宅的事他始终是不放在心上的,她早就明白的。只要他尚记得她这个人,有空的时候到她的房里坐一坐,她便已心满意足。纵是不到她房中,她仍身在他的后宅,与他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那也是一种幸福。
李氏终究是想得差了,她始终没看到远郎花了多少心思在她的身上,终于让远郎心灰意冷,不再容忍。
母亲说得对,男人的心一旦变了,那是再也拉不回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