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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阔太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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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7章 阔太案件(中) (第2/3页)

司选派的主管完全架空;配套耳机和数据线投产后,掌握着生产部所有收入的太原乙公司进而拒绝按合同约定按月结帐、按月返还投资,甚至连月财务收入报表都拒绝向你们甲公司提供,可见双方合作的基础早已不存在;进而,太原乙公司又不顾你们甲公司的反对擅自将核心设备撤换下来;最后,太原乙公司为独自侵占生产部的利润甚至向你们甲公司提供虚假的财务报表。太原乙公司这一连串的违约行为不断升级,最终让你们甲公司忍无可忍,双方合作终于破裂。由此可见,在整个合作过程中,是太原乙公司不断地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而且其愈演愈烈的违约行为最终致使双方共同创收利润的合同目的根本不能实现。”

    有了手稿做支撑,我的演说一气呵成,我心里暗自较劲格外关注王磊,我清楚的看到王磊的表情从轻视变为目瞪口呆。石女士眼神当中依然泛着点点花痴的光亮,尽管她早已经过了花痴的年纪。

    我稍作调整,接着说:“迄今为止,你们甲公司价值三百多万元的生产设备已投入两年多的时间,却一分钱的回报都没能收回来,而且机器设备还一天天在折旧,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同时,太原乙公司以上种种严重违约的行为和毫无诚意的态度让双方合作步履维艰,致使合同的目的根本无法实现。”

    我逐字逐句耐心的讲解说:“至此,我为你们甲公司拟定了以下代理方案,你们听仔细了:第一,请求判令解除双方于2011年2月8日签订的《呼市甲公司和太原乙公司合同》;第二,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原告投入太原乙公司合营配套耳机和数据线生产部的全部生产设备(全部生产设备价值人民币3,500,700元);第三,请求裁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合营配套耳机和数据线生产部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的利润共人民币58万元;第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我滔滔不绝的陈述让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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