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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凶杀案疑点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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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凶杀案疑点多多 (第1/3页)

    什么样的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呢?只有陶家人才能做到这一点。只有熟悉陶家环境的人才能做到无声无息地杀了几个人而不惊动魏大妈夫妻俩——包括住在陈家大院里面的人。陶为良是唯一具备这种条件的人。

    魏大妈和袁发展的爱人雷景华提供的情况进一步验证了现场勘查的结果和尸检报告所透露出来的信息。

    下面就涉及到了调查走访工作。既然提到了这档子事情,笔者就先透露一点给大家。调查走访的内容,笔者会在后面做专门的交代。

    下面就让笔者来说说魏大妈和袁发展的老婆雷景华提供的情况,两个人提供了相同的情况,这不能不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魏大妈和雷景华说的第一句话使警方吃惊不小:“陶嫣红和姐妹俩不是陶为良生亲的。”

    这句话应该是对基本判断的最好注释。

    魏大妈和雷景华可不是乱嚼舌头根子的人,她们这样说是有一些根据做支撑的:第一,两个女儿一点不像父亲陶为良:陶为良长得黑,两个女儿长得非常白净,如果宁志秀皮肤白净,倒能说的通(遗传有三种结果,一是孩子像父亲多一点,像母亲少一点,二是孩子像母亲多一点,像父亲少一点,三是既有像父亲的地方,也有想母亲的地方——综合了两个人的特点。),宁志秀的皮肤很一般,从遗传学上看,两个皮肤都不怎么好的父母怎么能生出两个皮肤白皙的女儿来呢?第二,两个孩子的五官,看不出一点陶为良的影子,这也就是说,两个女儿的相貌没有一点陶为良遗传的痕迹。陶为良长相一般,甚至还有点丑陋,可两个女儿长得眉清目秀,标志漂亮。第三,陶为良身材矮小,宁志秀的个头也不高,身材矮小的父母怎么会生出两个身材高大的孩子来呢?除非在她们的遗传基因中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父亲。以上三点,连负责尸检的法医都认同(为了方便比对,刑侦人员专门附了几张照片)。

    魏大妈和雷景华提供的情况是基于两个最基本的事实:

    第一个事实是:宁志秀在嫁给陶为良之前,曾经谈过一个对象,此人名叫崔凯,是荆南师范学院二附院的外科大夫,后来当了主任医师,前面,笔者已经交代过,宁志秀在城北一家医院工作,笔者说的就是这家医院。崔凯不但身材高大——身高在一米七六左右,而且皮肤白皙,宁志秀当时只是一个刚进医院不久的新人,尚处在学习阶段——医院安排“以老带新”,崔凯带的就是宁志秀。宁志秀非常喜欢崔凯,崔凯也非常喜欢宁志秀。宁志秀已经到崔凯家见过崔凯的父母,可见双方都有组织家庭的愿望。让宁志秀没有想到的是,父亲给她介绍了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就是陶为良,宁志秀的父亲和陶为良的父亲是战友,陶为良的父亲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某团的团长,因为身体受伤,后来转业到地方,宁志秀的父亲是营长,后来也转业回荆南,两个人是上下级关系。宁志秀的父亲向陶为良的父母提出这个想法以后,得到了陶团长夫妻俩的积极响应,宁志秀并没有把和崔凯谈对象的事情告诉父母,既然父亲已经把话说出去了,一向听话孝顺的宁志秀只得断了和崔凯的恋情。父母之所以反对女儿嫁给崔凯,主要原因是医生的职业决定了他们要将大部分时间和精力放在病人的身上,两个人都是医生,家庭生活,孩子和孩子以后的教育都是问题。宁志秀之所以同意嫁给陶为良,是因为陶为良在区房管所当科长,当时,房子不是紧张吗?陶为良还没有结婚,就弄了一套不错的房子——就是升州路白下街张园路327——3号这套房子。解放以后,刮起了一股公私合营和私产共有的劲风,一九五四年,陈家大院的所有者陈七宝糊里糊涂地把多余的房子交给了房管所,不久,陶为良就住进了这套房子,陈七宝的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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