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电话监听(文) (第2/3页)
法》是一般法律,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刑事诉讼法》是基本法律,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二者相比,后者属于上位法;就公布时间而言,《人民警察法》于1995年2月28日公布,现行的经立法程序修正的《刑事诉讼法》是于1996年3月17日公布,1997年1月1日施行,二者相比,后者属于新规定;就规范的效力范围而言,留置制度属于特别规定,适用的对象是‘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刑事传唤制度也是属于特别规定,适用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留置制度的内容与刑事传唤制度的内容明显抵触,按《立法法》的逻辑应适用后者,柳大队你说,是不是这个说法?”管强侃侃而谈。
“这个号码,是你老上司的吧?”柳罡忽然厉声道,声音中,却是已经用上了魂印诀。
“你怎么知道……”管强正侃侃而谈,心底得意,却不防柳罡突然的转换话题,而且,这个问题,无疑是他自认为最隐秘的秘密,加上魂印诀的影响,即使是他心理素质远超常人,也瞬间的失神,脱口而出。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柳罡淡淡的道。
“就算我和老上司通电话,那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吧。”管强很快的也恢复了镇定,依旧的一脸傲然。
“车卡在了树上,主角不在车上”柳罡淡淡的说了一句话。
“你……你怎么……你监听我们的电话”管强猛然的站了起来,声音,也微微的颤抖了起来,这一句话,那可是他的原话,一字不漏,唯一的解释,就是被人监听了电话。
“说吧,为什么要杀我?”柳罡淡淡的看着管强。
管强看着柳罡,只是,此时的他,也不再是风轻云淡,他的脸色,变得格外的复杂,他仔细的回忆着柳罡说的这一句话,他可以确定,这一句话,的确是他的原话,一字不差,他知道,自己的电话被监听了,只是,随即的他又否定了自己的猜测,自己之前,根本不可能进入对方的视线,对方不可能监听他的电话。
郭书记的电话被监听了……陡然的,管强的眼睛里,闪过了一丝恐惧,他隐约的感觉到身子一阵阵发冷,然而,同时的,又有着一丝丝的疑惑自心底升起,郭书记的电话,怎么会被监听,要监听一个市政法委书记的电话,就算是公安厅,应该也不可能吧。
难道,是这个胆大妄为的家伙私自监听?管强的心底,陡然的涌起一个念头,想想这个人的所为,他倒是越发的觉得,这完全的有着可能,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刑警大队长,显然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且,至今依然和特种侦察部队有着联系的他,想要监听一个人的电话,从技术上说,那也并不困难。
自己该怎么办?认罪,还是不认罪?认罪,自己这一辈子,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