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穷,是被冤枉的理由 (第2/3页)
眼泪,闭上眼睛稳了稳心神,这才接听。
“姐,是你吗?”
赵雅丽仍旧没说话,只是喘着粗气。
“姐,我知道你恨我,请听我解释。当初我不知情,是我家的工作人员那样对你,我、我请求你原谅……”
听赵英杰的口气,他是在极力控制住激动情绪,“这些年我一直在找你和小明,可是没有消息。”
“姐,是爸爸妈妈和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我至今都没忘记你们的恩情。”
“我想你,想尽快见到你。姐,就算英杰求你了,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们见一面……”
赵雅丽被赵英杰真挚的情感所感动,终于开口说话,“英杰,我、我和小明在万林乡,小明被人冤枉,刚被警察带走……”
“什么!”赵英杰顿时一惊,“姐,到底怎么回事?你把详细经过告诉我……”
此时的林宗明坐在派出所的审讯室里,将昨晚经过再次完整无缺的讲述给民警,并在笔录上签了字。
他本以为说完了,就会把他放回去。
可民警说要请示王乡,然后再也没有下文。
林宗明一个人待在审讯室里,手机没收,和外界完全断了联系。
急得他使劲敲打审讯室的门,高声喊着放他出去,却没有人搭理他。
喊累了,折腾乏了,林宗明索性把几张椅子并排摆在一起,躺上面猜测各种结果。
何叶的善意提醒,让他很容易联想到,自己真要背锅。
不过,王岩的口气中,始终强调“着火”而不是“失火”。
相差一个字,却差之千里。
失火属于意外,着火包括人为纵火。
财政所那么多的乡里往来账目,一把火烧成灰烬,电脑都烧报废了。
如此一来,什么都掩盖住了,很难不把这次着火归咎于人为纵火。
但是,乡领导不在这上面下功夫,唯独对他一个值班人员揪住不放,真应了母亲那句话,专挑软柿子捏!
一念及此,林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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