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8章 不攻自破 (第3/3页)
勒索的犯罪事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丁少勇喉咙发干,额角渗出细汗。
他原本准备好的说辞,在朱武冷静而专业的追问下,显得漏洞百出。
“这个……,主要是报案方宏景集团认为李富贵以持续闹事、阻碍工程为要挟,迫使他们在正常补偿之外,额外支付这五万元,符合敲诈勒索中‘以威胁、要挟手段,强索财物’的特征。”
“要挟?”朱武拿起合同,指着其中一条,“这上面写的是经协商,白纸黑字。如果李富贵是暴力威胁或者以现实危害相要挟,你们接警后,是否对要挟的具体行为、具体言辞进行过调查取证?除了宏景集团单方面的说辞,有没有其他证据,比如录音、录像、第三方证人,证明李富贵明确提出不给钱就继续闹事之类的要挟性言论?还是说,仅仅因为宏景集团报了案,你们就采信了一面之词?”
丁少勇被问得哑口无言。
“阻挠施工,和敲诈勒索,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丁所长。”朱武的语气越发严厉,“如果存在扰乱生产秩序的行为,该治安处罚就治安处罚,该批评教育就批评教育。但绝不能因为一个人有过不当行为,就理所当然地将后续发生的、形式上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付款,定性为犯罪。这是基本的法律原则,你作为派出所所长,不应该不清楚。”
这时,一旁的副局长也沉声开口道:“丁少勇,我看这份合同,更像是宏景集团为了息事宁人,避免后续麻烦,自愿支付的封口费或者补偿款。虽然这种私下解决的方式不规范,但要从民事协商变成刑事犯罪,必须有确凿的犯罪构成证据。你们办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先入为主,偏听偏信的问题?”
墙倒众人推,丁少勇满头是汗,这个时候县公安局这边也不可能再保他,都知道市里来了调查组。
“富贵,对不住了,怪我没弄清楚就把你送到这,考虑不周,马上销案,送你回去,医药费我来负责。”
丁少勇只能认了,希望能蒙混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