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章 从严从速 (第2/3页)
他吴荣汇报?
吴荣脸色铁青,跟刷了一层灰漆似的难看。
张俊成功的把他架到了法理的最高点,无法再帮郭占强求情。
可是郭占强是他的外甥,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吴荣斟酌了一番,说道:
“法律法规的目的,还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张俊同志,你也是学医的,应该更能明白这个道理。改革开放以后,西风渐进,很多人受不了西方开放思潮的腐蚀,遗忘了本心,学西方人那套,乱搞男女关系。我们不应该一棒子把这些同志打死,而应该想办法惩救他们上岸。如果他认罪态度良好,将贪污的钱财归还国库,对那几个女人有所交待,让对方不再告状,那我们还是应该给他一个机会的嘛!”
张俊既然来到这里,当然也是想和吴荣商量出一个最终的处理结果。
如果吴荣可以说服郭占强,让他主动投案,坦白自己所犯的罪行,返还贪污款,给几个受害的女人一个交待,对张俊来说,这也是最省力气的处理方法。
一来他不用得罪吴荣;二来可以快速了结此案,其间也不会再受到其他外力的干扰和阻挠。
吴荣肯定也知道,郭占强的案子,既然已经爆了出来,再想捂盖子,那是不可能的事情,他若是强行保护郭占强,很可能遭到反噬。现在最正确的做法,就是将此案的影响降到最低,让郭占强尽量少受到一些处罚。
革职查办是最基本的,赔偿钱款也是必须的。
当贪污金额达到五百万元时,通常称之为数额特别巨大,依照法律规定,这类案件一般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要面临罚款及财产充公等附加惩罚。
如果情节较轻,主动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良好,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郭占强想完全逃脱法律的制裁,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除非在案件爆发之前,郭占强能主动堵上财政窟窿,平息那几个情妇的怨恨,没有人举报,也就不会有这件案子。
可惜的是,被猪油蒙了心的人,不见黄河心不死,不到穷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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