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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民行科长 第九十六章 人前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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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卷 民行科长 第九十六章 人前立威 (第3/3页)

我几天,我不敢回家,一回家,她们就在门口堵我,上次还跟到院里来了……”张靓这时情绪稍微平复一点,抽泣着说道。

    “你怎么不早说啊!这个也是我们没有过错的证据啊,还有,你们两到底和他们景区管理公司有没有联系?有没有违法违纪情况?”

    “这个绝对没有!”张靓和吴云异口同声的说道。

    “那他们提交的所谓证据,说你们接受景区吃请的菜单……还有你们从他们管委会车里搬东西的视频……”老严都有点迷糊了。

    张睿明上前一把拿起举报信后附带的所谓“证据。”一看就哑然失笑起来,是一张在津港云台酒店的消费单,消费虽然高,但是没有和张靓吴云有关的证据,而那段视频通过连续照片形式打印出来的,什么都看不清,只是模模糊糊显示着吴云正从一辆轿车后备箱搬出什么来,也毫无说服力,张睿明递给张靓,让她们自己解释。

    张靓和吴云一看完所谓的证据,两人就气愤说道:“那个菜单跟我们毫无关系!那个搬东西的视频是那天他们景区监控台的视频电脑坏了,我们要查被告进入景区的记录,没办法,就让他们把硬盘直接带到法院去了,当时比较重,就好心帮他们搬一下,结果在法院门口被这些人拍到了,还拿来诬陷我们!”

    张睿明其实很清楚,现在社会人心难测,很多当事人基本都会来这招,只要是遇到司法系统有不利于自己的判决、诉讼,第一件事不会思考自己是否有错,而是想办法把法官、检察官搞定。搞不定法官、检察官就想办法搞定上级,诬告、打击、恐吓,层层施压下来,像这样的无效举报已经是现在诉讼过程中的比较低级的手段了。

    但是很多时候,上级不会这样想,特别在越来越紧的环境下,宁愿错杀一百,不能放过一个,只要有检举、控告,不管有没有有效证据,先让被举报人写份《情况说明》过来,不管有没有问题,先查再说,优先考虑如何把责任下移,这就是所谓的“痕迹主义”。

    严路为人虽然苛严,但是他也明白这两个所谓“证据”本来就不成立,他本来主要想借这个机会整顿下纪律有所松懈的民行科,顺便在张睿明到岗前先敲打一下这些人。没想到被张靓这样一哭,反而下不了台。

    几人详细问了一下张靓被围攻的情况,又劝慰了一番,严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会给张靓一个交代,让她先好好休息,这个案子先放一放。

    张靓却不肯了,对她来说,这个案子都是自己的心血,而且庭审也结束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工作要做了,怎么可以这个时候放手。

    严路见状,他本来就在火气上头,又错怪了张靓,这气一下没地方出,直接说道:“那这样……我们和中院那边联系下,把这边情况也反映下,补充一下我们的想法,这个案子当事人真的太过分了,必须好好树立我们检察院的权威!我觉得这些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毁坏文物罪!干脆等案子判完,直接移交公诉科,按故意毁坏文物罪起诉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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