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卷死同行我为王 (第3/3页)
报纸的潜在用户都拉过来。
只不过,惊讶和欣喜过后,蒋有得就担心起了报纸的销量。
若是报纸销量上去,一切都好说,只要能过千,蒋有得就可以给出千字80的价格,甚至更高。
想到这里,蒋有得不太确定地问道:“赵作家,每天5000字,能保持着相同的水准吗?”
怕就怕,数量上去了,这小说质量就不行了,读者不买账,一样是白瞎。
“咱们三万字一签约,如果质量不行,蒋主编也不会跟我续约吧。”
脑海里有着180万字全书情节的赵正,不慌不忙地说道。
得益于景老先生和况尼兄妹等人的偶像效应,很多不想端盘子、当保安的年轻人涌入写作这个行业,现在的非主流小报社和小说签约作家的条款很宽松。
几万字算一次稿酬,不好就结束合作,甚至还有一万字一签约的。
和现在边拍边播的电视剧一样,收视率不佳,观众不买账,直接切了,换一部剧,用最少的成本赚最多的钱。
电视剧如此,小报社也是如此,甚至名报、太阳星这样的主流报社也是如此,没有人会为错误买单。
“赵作家既然说得这么爽快了,我老蒋也不含糊。这样,前面三万字我给千字80的润笔费,后续看报纸销量,给您加。”
知道对方的意思,蒋有得主动说起了这个稿费。
至于后续加不加,那就看报纸的销量了。
“可以。”
没有讨价还价,赵正答应了这个价码。
一穷二白、没有任何名气的他,根本没有谈价钱的资本。
这年头,只要能提升报纸销量,他的稿费自然会增加。
“那咱们签个约。”
见这年轻作家如此干脆,蒋有得也是快速拿出一张准备好的制式合约。
合约上面,只有简单的甲方乙方,言明乙方将某小说的文字版权授予甲方用作报刊发行使用,稿费多少,还特地表明了后续稿费随行就市,会持续增减。
至于其余的版权,全都属于乙方作者本人。
这年头,出书的小说作家寥寥无几,大多数港城市民更喜欢报纸连载的方式,类似于多年后小说网站的日常追更。
每天的茶楼里头,都有一些闲得发慌、收租过日子的市民,坐在那里喝茶看报,顺便交流小说的看法,一起骂主角和作者。
当然,还有部分是白天上班累的白领,下班回去坐在茶楼里也能参与进去,顺便发泄一下被上司和现实打压的郁闷。
“等等。”
就在赵正准备签约的时候,一个声音在门口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