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二十一章 “该结婚了,趁早再要个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二十一章 “该结婚了,趁早再要个娃” (第3/3页)

  他看着蓝溪,觉得她既弱小又强大,十分矛盾的结合体,是他从未了解过的蓝溪。

    “蓝溪,你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会,从前我竟没发现。”

    蓝溪回头:

    “你忘了,我是医生啊。”

    宁煜行摇头:

    “不全是,只是觉得你身上有一种沧桑感,也有一种韧劲,你好像和任何人都能聊得来,也能迅速融入任何环境,像悬崖上的草...”

    蓝溪脚步顿了顿:

    “我从小就生长在大郊县毛村,那个村子是个鸟都不去的地方,条件可比刘庄要艰苦多了,吃不饱饭是常态,今天吃完了一顿饭,明天那顿饭还没着落,就算这样,我也生长起来了,我记得曾经跟你说过的,你不也对我进行过评价么。”

    蓝溪扫了宁煜行一眼。

    “什么?”宁煜行一脸茫然。

    “穷山恶水出刁民啊,你的原话,不会忘了吧?”蓝溪蔓延促狭。

    “额。”宁煜行一瘸一拐地跟上,今天好像就是他的社死之日。

    蓝溪的话给他带来的震撼还是很强烈的,因为他从来不知道这种吃不上饭的感受是什么样,他观念里的穷人和真正意义上的穷人,区别很大。

    宁煜行第一次感觉自己是一个不接地气的人,是一个漂浮在云里人,什么都抓不住,什么都握不紧。

    蓝溪仰头看了一眼:

    “看样子要下雨了,天气预报没有雨啊。”

    宁煜行也抬头,他对自然环境里的一切都很陌生,因为这些年,他把时间和精力都用在商场上如何收买人心,获取利益,从未旅行过,也从未真正放松过。

    “这你也懂?”他问蓝溪。

    蓝溪伸出手,敏锐地感觉到了空气的湿度发生了些许变化,她顺口道:

    “在那个岛上,天气极端恶劣,自然要随时准备应对各种突发情况,早已养成一种习惯了。”

    这话,说着无意听者有心。

    宁煜行心头一沉。

    那个岛,可是他送她去的......

    “你...在那个岛上,过得是不是很艰难,比毛村还艰难...?”宁煜行知道这事,自己并不该问,可他还是忍不住想问。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