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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金州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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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十章 金州诸事 (第2/3页)

钱也不是白给的,凡是借钱的人,都得在秋后获得收成的时候,以粮租的方式逐一清还,到时候如果有还不上的抑或是不想还的,就得以出壮丁服兵役、服劳役的方式代还。另外,由于朝廷下旨免了金州两年的赋税,故而金州海防衙门取缔了人丁、入城等不合理的税赋,在最大程度上,减轻金州治下庶民的负担。

    第二道政令是为“惠商令”,金州府衙下令,取缔市税、过境税等六项商业杂税,鼓励金州治下商贾的正常经营、依法牟利,同时,大兴矿务,允许商贾以入股合营的方式,与官府共同经营金州矿政,凡家有资财的商贾,均可在交付了一百两银子的保金之后,按名头入股,以获取每年丰厚的红利回报。

    第三道政令便是“募才令”,按照这些官令的规定,但凡有一技之长且有德行、能洁身自好的人,均可入金州府衙谋求一份差事,至于说是什么差事,那就要看自己的才能如何了,只要是真有才的,即便是金州府衙的通判,都能做的上。

    这三道政令的颁布,在金州境内掀起了轩然大波。

    先的第一点,便是流民的问题。在金州府衙的公文下发之后,随着消息的传播,大批流亡在外的灾民开始陆续回归,最重要的是,这项政令的发布给金、锦两地的乱匪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中国农民最显著的一个特点,同时也是最可爱的地方,就是有口饭吃、有件衣服穿,他就永远都不会琢磨着造反,“民不与官斗”的观念,在平民百姓的眼里就跟“人不与天斗”的观念一般深刻。此前,金、锦两地难民起事,那就是因为吃不上饭的缘故,而今呢,金州府衙下达的抚民令,就等同于官府在招募佃农一样,且不管这一类的招募中盘剥有多严重,至少大家都能有地种,有饭吃了,在这种情况下,习惯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人们,谁还愿意整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闹革命啊?

    至于说第二项官令,那是常炳昌与王庆逸两人合作弄出来的,而在这其中,擅长于理财的常炳昌提出的一个建议很重要,那就是在入股办矿中需要征收一百两银子保金的提议。一百两银子不是个小数,对于目前的金州府衙来说,府库中多一百两银子,说不定就能多办成一件事,而对于金州各地的豪商巨贾来说,一百两银子算不上什么,九牛一毛而已,如果能够获得与官府一同营办矿政的机会,他们根本就不会吝啬这区区的一百两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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