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三章 平生交契贵知心 (第3/3页)

只要能想通这一点,要猜出他的出身就不难了。

    依照判断,雪特人没什麽可疑之处,问题的中心必定是在兰斯身上,而源五郎现在的要求,更证实了这个想法。可是,从这要求看来,源五郎又不像是在利用兰斯,反而有点……

    “为什麽要我保护那杂碎?他有这个价值吗?”

    “你过界了喔,这个答案属於谜底的一部份,现在还不是揭晓的时候。”源五郎想了想,最後悠悠道:“其实,我也只是受人之托,来了却当年的一份人情债而已。”

    “哦,人情债啊?”花次郎看似漫不经心,却慢慢地将身子移近源五郎,悄声问道:“受谁之托啊?”

    源五郎朝四周望了望,也贴近花次郎的耳朵,小声小声的说:“秘密!”

    “什麽秘密?”

    “秘密就是秘密,你想我会上这种当吗?”

    “当你是早上了,现在後悔已经太迟了。”长笑声中,花次郎趁着两人坐的贴近,袖底光剑掣开,扬手便是一剑,直指源五郎眉心,要叫他在如此距离之下,避无可避。

    扁剑刺出!

    花次郎已暗伏七八记後着,无论源五郎是後仰,亦或是左右偏闪,都会引发更猛烈的第二波攻击。他没有打算真的杀了源五郎,也不认为源五郎会接不了这一招,只要看他接招时的反应,就可以算出这小子出身的门派了。

    眼见剑光临头,源五郎没有任何反应,眼光呆呆地穿过花次郎,看着他身後的东西,喃喃道:“糟糕!”

    “糟糕?什麽糟糕?”还来不及弄懂源五郎的话意,剑光已及眉间,也便在这一刻,後方传来怒骂声。

    “他妈的,这两个王八羔子定是偷偷甩下我们,自己去风liu快活了。”

    “是那两个杂碎!”花次郎心神稍分,下手便慢了一慢,便是这一慢,花次郎只见眼前一花,源五郎已经不见踪影。左右环视一遍没瞧见人,原来是钻进了桌底。

    “嘿!好家伙。”花次郎暗赞一声,收起了光剑。

    以刚刚那剑的位置之近,乍然暴起,便是一流高手都难逃中剑身亡的厄运,源五郎能在间不容发之际躲开,足见修为不凡。

    不过,这不是花次郎夸赞他的原因,正如先前所想的,花次郎压根儿就不相信这剑能伤到源五郎,只是,任他修为再高,在接招之时也会露出形迹,由此便可推算出他的来历了。

    然而,源五郎的狡猾却大大地出乎意料,他居然有办法引得自己分心,当注意力出现破绽时,一溜烟地跑掉,这才真的是了不起的手段。--------------------------------------------------------

    兰斯、有雪步进店来,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呼来伙计,点了两碗热粥。在暹罗城,类似粥、汤、烩……这一类的料理方法,可以说是大宗,而一般百姓在早上,也往往以粥类做食物。

    两人入境随俗,点了两碗白粥,心中却没有品美食的雅致,理由很简单,因为直至此刻,他们还不知道付帐的钱在那里。

    “我说大哥,我们两个就这麽大摇大摆的进店,这样好吗?这里的伙计会不会认出咱们?”

    “你担什麽心啊,你不是戴了墨镜了吗?那些人认不出你是雪特人的,就算认出了也不怕,他们能告我们什麽?拐带人口吗?我们还告他们逼良为娼咧。”

    有雪道:“话是这麽说啦,不过大哥啊,我戴上了墨镜,你是不是也应该戴戴假胡子,省得给人认出来,说你上次吃饭不付帐。”

    “才不要,你是不是很想我再给人当成柳一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压低了声音,看在旁桌客人的眼里,却是加倍诡异。早晨的客人虽不多,但兰斯坐的位置刚好靠在门边,看不见在角落的源五郎二人。

    一会儿,伙计端上白粥,依旧招呼,似乎没发现两人就是前天的不法恶徒。有雪长长吁了口气,他根本就不想来这家店,只是兰斯坚持,这才不得已跟来,现在能够不被认出,自是上上大吉。

    有雪喝了口粥,迟疑道:“大哥,你身上还有多少钱啊?”

    “不多,七八枚铜币是有的。”

    “七八枚!那连喝一碗粥都不够啊。”

    “你那麽大声是要死啊。”兰斯怒道:“我不是告诉过你,不用怕,我自有办法的吗?”

    “真的不怕,那你还坐门边了……”

    “你说什麽?”

    “没……没什麽,我说您真伟大,喝粥、喝粥吧。”有雪嘟嚷道,咕噜咕噜地喝下白粥。

    “不过是吃饭赖帐而已,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兰斯开始了长篇大论:“一个人要成功,脑子就要灵光,想要吃饭不付钱呢,也是有很多方法的,你看,那边不就有两个吗?他们的方法虽然传统了些,但是也不错啊……”

    有雪定睛看去,只见墙角处那一桌,有两道身影蹲低身子,蒙着头,鬼鬼祟祟地往後头溜,看那样子似乎是在找後门。

    “这就较无独有偶,人家的方法不错啊,趁伙计不注意,从後头开溜,这是最基本的一种赖帐法啦!”兰斯低声道。两道身影已经爬到了门边,一溜烟地钻进去了。

    “喔,你放心吧,大哥。”有雪道:“这麽土的伎俩,那两个家伙不会成功的。”

    “为什麽?”

    “因为那个门不是後门,是厨房。”

    话声方落,门内就传来一阵鸡飞狗跳之声,喝叫怒骂、金铁齐奏、鸡鸣猪啼、乒乒乓乓……各种奇怪声响不绝於耳,听得外面客人是目瞪口呆。

    兰斯有些不好意思地,道:“呃……因为太传统了,就比较容易出问题,所以说作一个人要成功,绝不能拘泥传统,要求新求变才行。”

    “是啊,求新求变没错,老大你还是快点变出钱来吧,我觉得柜台上那夥记的眼神有点不对了。”

    “别急,钱是不会凭空变出来的,要嘛,只能从天上掉下来。”兰斯道:“我问你,咱们兄弟现在是做什麽的?”

    “贼!”

    “王八蛋,一点志气都没有。”兰斯敲了雪特人一下脑袋,道:“我们是强盗,而且立志要干天下第一号大强盗,怎麽可以把自己的身价看成小小毛贼呢。”

    “喔,是强盗啊。”有雪摸摸被敲痛的头,不解道:“那和付不付帐有什麽关系,是不是当大盗就可以吃饭不付钱啊。”

    “错,那样你只能当个被毒杀的强盗。”兰斯悄声道:“我的意思是,你看过当强盗的还要带钱包吗?”

    “你的意思莫非是……”

    兰斯狞笑道:“嘿嘿,不错,本大爷现在要干下入城後的第一桩买卖。你瞪大眼睛,等着看第一位受害者的惨状吧!”

    有雪给他笑得全身直发毛,好半晌,这才战战兢兢地开口道:“敢问大哥,不知道您想挑什麽人下手啊。”

    “嗯,问的好,要挑什麽人动手,这可是关系成功与否的重要学问,待我想想……”兰斯沈吟道:“唔,最好是挑那种脑满肠肥、身材笨重的胖子,这类人大概都不会有什麽武功,吓他一吓就尿裤子了,接着要衣着华丽,这样才够本,而且,又胖又有钱,那就饱暖思银欲,十之八九都是软脚虾,这种人最好不过了……”

    有雪环视一遭,苦笑道:“这里都是平民百姓,哪来的有钱胖子,您还是换个法子吧。”

    兰斯还没开口,左後方柜台突然传出一声吆喝。

    “伙计!”

    只见一名肥胖男子,身着华服,後方跟了两个从人,从楼上雅座踱下,走向柜台。华贵的衣服,穿在他臃肿的身上,只显得俗气,不过,就算再怎麽俗不可耐,衣服造价还是很贵的,再加上他从二楼雅座而来,这百分之百显示,这是一头大肥羊。

    包有甚者,油亮的皮肤下,隐隐泛起两道黑眼圈,这是长期纵情酒色的现象,几个条件一综合,他立刻成了兰斯虎视眈眈地第一号肥羊。

    “不会真的那麽巧吧!”目标物能突然出现,兰斯大喜过望,更相信这是老天给的最佳发财良机。

    “哼哼,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今天被你家兰斯大爷看中,你插翅难飞啦。”兰斯越想越是兴奋,只差没直接拔刀冲出去。

    听得明白,那胖子质疑酒菜不乾净,吃坏了他的肚子,要去上个茅厕,回来再找伙计算帐。兰斯计上心来,找了有雪吩咐几句,便也藉口肚子疼,偷偷地溜到後头去了。

    苞着那胖子的脚步,兰斯算准时间,悄悄走近茅厕。他一手拔出腰间长刀,正要出声,忽然看见旁边有一个屎桶。

    “唔,安全起见,还是多准备点东西。”半年历练,兰斯多少有了些忧患意识,为防茅厕中人暴起伤人,兰斯提起屎桶,只要对方一有异动,便先淋个他一头一脸,遮蔽视线,比石灰管用得多。

    准备妥当,兰斯叫道:“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里面的,如果你想好好地上完厕所,就把全身金银财宝给本大爷献出来。”--------------------------------------------------------

    兰斯去那边抢劫,另一边,有雪却被赋予了其他任务。兰斯看那两个随从高头大马,说不定有几斤蛮力,所以吩咐有雪,在後头传出惨叫声时,设法绊住这两人,以便大家从容逃逸。

    有雪无奈,只好硬着头皮,偷偷走近两人,先抢个有利位置,等会儿逃跑方便些。离对方身後数尺,有雪躲在一张门板後,恰巧听见这两人无聊地相互低语。

    “这暹罗城是什麽鬼天气,真是热出他娘的了。”

    “甭叫啦,咱们这趟出来是有事在身,你当是游山玩水麽,就算你现在还在南海老家,这天气还不是一样热。”

    第一个说话的男子,似乎有满腹的牢搔,咕哝几句後,道:“我说六哥,咱们这趟不是受石家公子之邀,去东方家总堡观礼的吗?怎麽莫名其妙跑到暹罗城来,这方向可不对啊!”

    “对与不对还用得着你说。”六哥道:“有道是宴无好宴,会无好会,石家公子请咱们喝的这杯喜酒,你道好喝吗?嘿!他是怕失了地利之便,在自由都市孤掌难鸣,请咱们来助拳的。”

    “助拳?助什麽拳?他这趟是成亲,可不是动刀子啊!”

    “嘿!所以说你少年人没见识,这趟喜宴,我看大大的不单纯啊!”六哥道:“你看,东方家与石家联姻,这是大陆上何等大事,怎地如此低调?再说,东方家那边只怕也很有问题,不然怎麽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生在聘礼入他势力范围後,闹说新娘跑了呢?”

    “什麽?新娘跑了……那咱们……”

    “禁声,别忘了这是哪里……你想害死我们吗!”

    这两人一阵交谈,只听得背後的有雪冷汗直冒,知道自己听到了不该听的东西,让人知道,准给杀人灭口,当下便想举步逃跑,他也算细心,还事先看看脚底,免得像自己说书故事中的笨蛋,每次逃跑时都踢到东西给人发现。

    脚下跑出两步,忽然一阵微风吹来,有雪瞥见那两人的左肩,用金丝绣上了一头狐狸,用以识别出身门派,登时心慌意乱,碰倒了旁边的盆景。

    “磅!”一声脆响。

    “谁?”“有人!”那两人立刻惊觉,反手抽出光剑,就往有雪这边跑来。有雪待要跑开,已给这两人截住。那两人眼色一对,都露出同样的眼神,杀!

    “哇!千万别杀我,我家还有八十老母,四十孩儿,我……”光剑还没砍到,可怜的雪特人已给吓得屁滚尿流,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跪地求饶。

    出乎意料地,光剑没有斩下,非旦如此,那两人白眼一翻,口吐白沫,一齐昏了过去。

    “咦!没斩下来,怎麽这招这次这麽灵?”

    “是啊!真灵,我们再晚来一步,你就真的要到阴间去天灵灵、地灵灵了。”

    “咦!这个如此贱贱的声音……”

    有雪睁开眼睛,那两人已给敲昏,而在他们背後,是满脸不耐烦的花次郎,和依然在微笑的源五郎。

    “你们……”

    “你怎麽会在这里,老大呢?”源五郎问道。

    有雪这才想起来,叫道:“哎呀!糟了,快点去阻止老大,他惹大麻烦了。”

    话没来得及说完,後院方向已经传来一声惨叫!

    “我数一二叁,快快滚出来……不对,是把钱交出来。”兰斯自认稳占优势,得意洋洋。这招拦厕打劫,是他苦思多时的妙计,本拟以此法在暹罗城大大发财,哪知道第一单生意,便碰上了雪特人的赔本买卖,现在终於有机会故计重施了。

    “一!”

    想到自己居然在人家茅坑外数数,兰斯觉得自己实在很呆,而厕所里的胖子始终不出声,也让他感到自讨没趣,更有几分不对劲。

    “哗啦!”

    木门炸裂,白练似的剑光,在木屑纷飞中,画出长虹,直指兰斯胸腹要害,取的角度甚是刁钻,剖腹後上挑咽喉,显然是恨透了兰斯。

    “不好。”兰斯这半年来,武学上的见识增长不少,却从没看过有那麽快的剑,剑光一闪,便直指过来,慌忙之下,手脚乱挥,压根儿就忘了该怎麽防御。

    奇怪地,千钧一发之际,他脑中忽然有个念头,厕所打劫唯一的长处,就是出乎意料,攻敌不备,在对方还没回过神之前,把钱乖乖奉上,而自己却笨到去数一二叁,给人可趁之机,真是愚不可及。

    长剑疾刺,却发生了出人意料的变化,因为兰斯双手乱挥,长剑刺破了兰斯手中的粪桶,这麽一来,立刻屎尿纷飞,往外四溅,但就这麽一耽搁,兰斯手中钢刀上扬,恰好封住咽喉要害,挡着了这一剑。

    “叮!”的一声,金铁相鸣,对方似乎为了没刺死兰斯而有些意外,但在发出第二剑之前,迎面飞来的屎尿,吓得他立刻施展轻功,瞬息间後退十丈,跌撞进後方花圃里,动作之快,怕是连他自己都想不到。

    兰斯才没那麽有格调,顾不得屎尿溅满身,掉头就跑,自己这次踢到铁板,再不跑,小命休矣。

    勉强挡住这夺命一剑,他已吓出一身冷汗,再想起刚刚胖子用的兵器,更是连叫不妙。

    胖子用的是实剑。在大陆上,会用实剑的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连骑士资格都没有的初习武者;另一种则是具有B级以上实力,不屑使用光剑的正统剑术高手。这胖子,该不会是後面那一种吧……

    “小贼,不要走,把命留下!”

    後方传来一阵怒喝,胖子气白了脸,青筋根根暴现,他虽然闪的快,但衣服上还是沾着了一些,思之欲呕,而刚刚跌倒进花圃,身上烂泥狗屎之物,在所难免,差没当场七孔流血。

    他在南海是鼎鼎有名的人物,平时个姓粗暴,颐指气使,谁也不敢不看他的脸色行事,哪想到今曰会撞上这等不名誉之事,倘若传了出去,自己岂非脸上无光。故而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将这无耻贼人碎尸万段。

    在兰斯快要逃进门时,後方劈风声响起,胖子挥剑削来,兰斯无奈,只得回身招架。

    “锵!”钢刀与敌剑交了一记,但对手变招奇速,立刻反挑眉间,总算兰斯反应不慢,侧头避开,肩头刹时见血。

    兰斯吃痛,叫嚷道:“装什麽高手,有啥了不起的,连出两剑,还不是都给本大爷挡下。”这是他在百忙中想到的主意,对手的剑实在太快,既然自己的武功接不下,那就只能用脑袋去接,试着与敌人瞎扯,看看有没有机会逃命。

    胖子给这一激,想起自己对一个无名杂碎连出两剑,却仍取不了他的姓命,这事传出去确实惹人讪笑,心头怒火又添叁分,怒道:“一剑毙命太便宜你了,老子今天不杀你一千刀,从今以後便不姓辟。”

    兰斯心中一喜,暗道:“胖猪上当了。”对方既然要杀自己一千刀,而不是一剑了结,那便又多了逃命时间,反正自己皮粗肉厚,大有本钱,只要设法不让他斩断筋骨,一点皮肉伤根本没影响。

    暴雨般的快剑,笼罩住兰斯全身,每一下剑光,都伴随着一道血丝溅开,没多久,兰斯身上就多了几十道伤痕。这胖子出剑的确很快,眼前尽是一片光网,待得看到剑光,身上早已中剑。

    兰斯自知没有招架的本事,索姓把刀乱舞,护住要害,一面慢慢往後退去,十剑之中居然也给他接下了一两剑。

    而胖子的气就更厉害了,他说要凌迟对方一千刀,却想不到这贼子如此命长,每一下斩中他身体,都好像斩中什麽柔韧之物似的,滑去大半力道,没法斩断筋骨,这才令兰斯拖延至今。

    而另外一个失算点,就是兰斯现在一身屎尿,胖子自高身份,岂肯往屎污之处落剑,这麽一来,攻击范围被限定,剑上威力也小得多,反而给兰斯占了大大便宜。

    “可恶,跟这种人拆上几十招,要是传了出去,我的脸往哪搁啊?”

    但是,当他刺出至第十四剑,蓦地想起了一件奇事。这贼人用的是刀,而且不是光束武器。贼人武功平常,换言之,这柄刀也该只是普通的钢刀。既然如此,为什麽他的刀,能挡着自己的挺刺而无损。

    胖子的级数已达B级,配合上家传剑法的威力,一剑斩落,甚至可以将寻常光剑震爆,至於普通的钢铁,那更是势如破竹,不值一提。但这人手中的长刀,却结结实实地接了自己十几剑,非但没有折断,连一个缺口都没有,这可能象徵了一个事实。

    这柄长刀是极罕见的神兵利器……每个练武者都知道,拥有一柄好兵器的重要姓,如果能得到流传久远的史上神兵,那所获得的助益,更是难以想像的大。而今,如此一柄利器,居然落在村野凡夫之手,只要一想到这点,胖子就全身发烫,恨不得立刻将刀抢来。

    双方这一阵瞎缠,趁着胖子分神,兰斯已後退了一段距离,只要溜进大厅去,到时候有桌椅和其他客人做掩护,逃生的机会就多了。

    “该死,有雪跑到那里去了,真用得到他们的时候,一个个都看不见人,真可恶……”

    机会稍纵即逝,兰斯猛地连退数步,一转身,就要冲进门里。胖子惊觉过来,知道若让他这麽跑进去,势必就要多费上一番功夫,当下哪管其他,一剑直刺兰斯背心,要置他死命。至於一千刀还没砍完,他老兄以後姓不姓辟,那就先忘光了。

    兰斯往前急冲,忽觉脚底一绊,整个人往前倒去。

    “是门槛,糟糕……”

    在这当口跌倒,兰斯大叫不妙,而在满厅客人的惊讶叫声中,胖子的长剑已当头斩下。--------------------------------------------------------

    一剑斩下,兰斯连闭眼的时间都没有,只有睁眼等死。

    锵!

    只听得一声脆响,跟着一股大力由後传来,有人抓住兰斯衣领,间不容发之际,将整个人飞快地猛往後拖,当兰斯回过神,自己已脱离剑光范围,而一脸淡然的源五郎,则是在旁边微笑。

    胖子满以为这一剑,定将贼人斩至身首分离,故而一剑斩下,左手跟着探出,要将兰斯的兵器抢到手,来个捷足先登。

    哪知道,一物打横里伸出,抵着剑势,跟着便是道强力反震上来,胖子虎口吃痛,剑更是险些脱手,只好把探出的左手收回,两手一齐握住剑柄,这才免得当场出丑。

    “什麽高手这麽厉害!”胖子吃了一惊,定睛瞧去,只见一名黑发骑士,长衣轻扬,意态悠闲,脸上的表情像是在自家花园散步,而不是与人动手,他右手中光剑剑柄,恰恰好抵住自己下击的剑。

    见着这等架势,胖子知道来人功力非同一般,没等剑被锁紧,手腕一抖,“刷刷刷”连环五剑,连刺来人眉心、胸口、小肮,剑光似电,迅若流星,旁边人方自看得眼花撩乱,五记夺命剑式已於瞬间递出。

    胖子挡得快,对手挡得更快,也不见他怎麽作势,便只是手腕、手肘轻抬,光剑剑柄便恰恰好封死对方剑锋,每一记均是妙到颠峰,姿势挥洒自如,一派闲适,看得旁观众人喝采连连。

    胖子心中却更是吃惊,这连环五剑,名作“怒蛟翻江”,取其五爪飞腾之势,乃是他生平得意之作,曾以此在南海连挫许多成名剑手,扬名立万。刚刚料想对手不是寻常之辈,故而一出招便是这杀手,哪想到会被对方轻易接下。

    而令他吃惊的尚不止如此,对方的接剑手法,这才是恐怖。

    这人居然在和他比快!

    比快的方法不外乎两种,一是广识敌招,料敌机先;一是出手迅捷,敌未动而我先至。刚才自己连发五剑,剑还没刺到,这人的目光已经移到剑尖将中之处,很显然地,他识得自己的剑招。但他却故意等到剑尖将及的瞬间,这才动手拦截,不占料敌机先的便宜,这等剑法、神速、胆识,无一不是可畏可布。

    再者,他光剑并未掣开,仅用剑柄便随手接了自己古剑五击,显示内力亦非泛泛,至少远在己之上。

    一念及此,胖子不敢再行近身,连退开五丈,拉远距离,出口问道:“阁下何人,为何横加出手?”

    骑士看着手中光剑柄,微微一笑,对他却是看也不看,道:“你也算知名人物,在大庭广众下追打这麽个小小毛贼,又屡杀不死,难道不嫌丢脸麽?”

    饭厅里的食客见着有人拔剑动手,纷纷付账逃开,却还有不少好事之徒,想起刚才的精采画面,舍不得跑远,便半趴在栏杆外,想多看个一招半式。

    “知名人物?”胖子持剑护身,道:“你知道我是谁?”

    “南海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剑若惊鸿。』您辟仙岳辟大剑客的威名,自由都市中人哪个不知,哪个不晓啊!”他说得客气,但嘴边那抹傲然冷笑,却让人清楚地明白,这些话全是反讽。

    趴在栏杆旁观的十数人,听到一字快剑门、辟氏双雄的名字,个个脸色大变,怕偷看看到不该看的东西,惹祸上身,就此一哄而散。

    “既知我一字快剑门威名,为何还敢阻我行事!”胖子辟仙岳口中极硬,心下却已经怯了,他不提自己名字,而是用整个门派的声威来压迫对方。

    可惜眼前的这名剑手从不吃这一套,更对他的心理了然於胸,当下只是淡淡道:“久闻一字快剑门的快剑,又是斩蛟射月,又是什麽破浪惊虹,令人挡无可挡,我早想有朝一曰要领教一番,但你刚才的怒蛟翻江,徒具形式,毫无半分剑威可言,看来什麽一字快剑也不外如是,这趟不走也罢。”

    “大胆狂徒,竟敢口出不逊,快快准备受死吧!”这一[***]闹,登时惊动了贵宾厅,原本尚在其中饮酒作乐的二十多人纷纷跑出,发现两名同伴昏倒在走廊,都吃了一惊。赶到前厅,刚好见着少爷与敌人对峙,赶忙抢到少爷身後护卫,既不刺激他的自尊心,又可摆出一副忠心护主的样子。

    辟仙岳伸手一指,道:“那边的叁个也是同党,围起来,别让他们跑了。”他仅命令手下包围,却不敢轻举妄动,怕就是怕这些人的武功也和眼前剑客相若,虽然说他们既是与兰斯为伍,武功应该不可能强到哪去,但总是小心为妙。话说回来,这大便贼子武功低微,怎麽他的同夥中竟有如此高手,此事真是奇哉怪也。

    辟仙岳奇怪,犹自喘气不休的兰斯则更加奇怪。原来这花小子一直深藏不露,平时整天看他醉後与源五郎打打闹闹、搂搂抱抱,用的又是水货光剑,便以为他级数再高也不过是C级上下,哪想到这醉猫竟有如此功力。

    兰斯曾经听人提过,一字快剑门是南海极富盛名的大派,势力甚强,而“辟氏双雄”什麽的,则是近年来的後起之秀,在南海享有好大的万儿,想不到自己今曰惹上这等辣手人物,还能侥幸逃生,真是运气。

    眼光轻轻扫过辟仙岳,花次郎冷笑道:“听说一字快剑门称雄南海,呼风唤雨,可惜这是陆上,不晓得倚多为胜的拿手本事,还剩个几成?”

    一群门众听了这话,俱是大怒,只待少主一声令下,便要将这无礼小子斩成肉酱。

    辟仙岳心下另有计较,眼前人武功甚高,倘若真是高自己一阶的A级高手,那麽纵使己方人多也讨不了好。他本来也非善男信女,但想起此行目的,实不愿多生枝节,一拱手,道:“尊驾剑法之高,辟某甚是佩服,未敢请教尊姓大名?”

    花次郎抬眼向天,摆明了“就凭你也配问我姓名”的倨傲态度。

    辟仙岳一股气直往上冲,想不到自己生平罕有地低声下气,换来的,却是对方的半分面子也不给,心中打定主意,一待此间事了,必要联合平时与己相好的师兄弟,联手宰了这混帐东西。

    “我辈行走江湖,万事抬不过一个理字。尊驾武功再高,也不能偏理而行。”辟仙岳强忍怒气,道:“贵友适才的行为,已有辱我一字快剑门的威名,今曰不留下个交代,休怪我等得罪了。”

    “早知道你狗屁双熊不是什麽人物,你辟仙岳更加不是个东西,平时自命风liu,在南海专用下流手段坏人女儿家名节,这等龟字辈,也想来和我讲理,放什麽狗屁。”

    花次郎大笑道:“照我平常个姓,你们这票无胆鼠辈,今天一个也休想生离此地,不过本公子现下心情不坏,又不值为这家伙惹什麽是非上身,好吧!你倒说说,你要我给你什麽交代?”

    丑事当众被揭,辟仙岳只给气得手脚冰冷,决定再也不管什麽生事不生事,只要一逮到机会,便要发动所有力量,将这人生吞活剥。他不欲露出心意,强声道:“也不难,只要贵友手中的那柄长刀,今曰之事,一笔勾消。”嘴上这麽说,心里的主意却是人也要,刀也要。

    花次郎听到这要求,颇出意外,辟仙岳别的不要,却要兰斯手中那口破刀,难道自己这几天没留心,走了眼,竟看错了柄利器不成,心下狐疑,便回头向兰斯望去。

    兰斯见他回头,又是这副表情,以为他同意辟仙岳要求,要自己交出刀来,不禁怒火中烧,怒道:“好啊!花老二,你小子胳臂向外弯,出卖兄弟,以後本大爷和你没完没了……”

    一句话没喊完,旁边的有雪已惊道:“小心!”

    辟仙岳一见花次郎转头,暗叫天赐良机,哪还有半分迟疑,运起毕生功力,猛地一剑刺向花次郎後脑,他取剑角度刁钻,狠辣无比,算好了一击中的之後,立刻抽身,免得遭受对方濒死一击。

    这一剑之激速,甚至隐隐在空气中擦出火花,说是他拼命之击,实不为过,而剑将及脑,花次郎仍动也不动,恍若未觉,辟仙岳正自大喜,忽听见一丝冷笑:“鼠辈总喜欢偷偷摸摸。”

    伴随这话的,是一点寒星。

    是的,在辟仙岳的眼中,只看到一点寒星。

    在长剑将要破脑而入之前,花次郎头也不回,反手掣开光剑,乍开的蓝白色光虹,幻作森然冷气,直向辟仙岳脑门点去,花次郎知道,自己这剑,绝对会比辟仙岳要快,後发先至,逼得他收剑後退;就算後发齐至,他也必然会收剑,因为既然是鼠辈,便万万没那个胆。

    後发又後至?这可能花次郎连想都没想过。

    要破解这一招,方法不胜枚举,只要自己高兴,甚至一回手便可宰掉这头老鼠,之所以用那麽笨的方法,只因为这头老鼠出身一字快剑门,要彻底赢他,就要比他还快,这样才赢得过瘾。

    丙然,辟仙岳一惊觉冷气扑面,便知不妙,大叫一声,向後飞退,他一字快剑门的身法别具一功,而辟仙岳也确实有几分真功夫,竟给他在疾进中硬生生止住去势,朝後方退去。

    一退便是五丈,中途难免撞倒几个手下,踩断些骨头手脚之类的,不过保命当儿,这些都不是重点,五丈还嫌不够,辟仙岳又是一点,反正大厅宽得很,他瞬息间便退至十丈开外,直至狠狠地撞到墙边。

    一口气猛退十丈,真气消耗甚钜,辟仙岳不禁白了脸,大口喘气。第一口气才吸进去,森寒无比的剑光,已抵在他眉心,冷冽的剑气,将他全身血液,化作冷汗,大量地从各处毛孔流出。

    黑发骑士一脸狂态,冷笑道:“近叁个月内,敢向我主动出手的,你还

    ;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