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身不由己 (第2/3页)
在他们预备发动突袭的半个时辰前,悄悄潜入了叛军驻扎在玉龙山上的阵地。
假如白鹿洞对这场奇袭一无所知,那是最好;如果白鹿洞已经守株待兔,埋下陷阱,那么提早潜入准备的自己,就可以破坏白鹿洞的布置,让鬼夷叛军在动手时反过来大吃一惊。
十万大军驻扎遍整座玉龙山,几处阵地相邻并不近,但公瑾上山之后却有了异样发现。之前他一直好奇,胭凝开掘玉龙山的元气地窟,到底要如何使用,可是这次在山上一看,短短时曰之间,玉龙山的苍翠林荫下,赫然埋藏着成千上万的无数符印。
(这些……是什么……)
公瑾愕然望向周遭,只见目光所及的范围内,出现了无数个巴掌大的土坑,每个土坑之内都插着一只金属尖锥,金锥末端系着一片红布,红布上写着复杂的符文,放眼望去,满山遍野间不知道插了多少符印。
之前公瑾就觉得胭凝不可能当真引爆地窟,这里距离白鹿洞总部太近,如果真的引爆,别说中都会被夷为平地,连白鹿洞总部都会被炸上天去,而看到整座玉龙山遍布东方仙术的符印,公瑾更觉得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单纯引爆地窟,不需要这些复杂布置。
“……这些符文的构造……似乎是能量转移与吸纳的工具,他们打算做什么?”
元气地窟中蕴含的沛然能量,不是说用就可以使用,公瑾过去也做过研究,发现里头的天地元气极其不安定,要吸纳这份能量,促长自己的武学修为,那是自杀的行为;以后不晓得会不会有哪个傻瓜作出类似壮举,但公瑾不认为白鹿洞中会出现这种“烈士伟人”。
可是,如果不是普通人,而是一名本身已有天位力量的武者,是否能藉着吸纳能量,来突破本身修为呢?
公瑾不敢肯定,只能说这样一来,可行姓似乎增高很多,换言之,这次利用玉龙山地窟的计划,多半是师父亲自主导,更何况……
(法阵遍布整座玉龙山,除非是天位武者,或是天位魔法师,否则根本不可能驾驭这么庞大的术法……)
而整个白鹿洞中能够晋级天位的,就只有一个人……
(真的是师父他……)
公瑾没时间停留在个人的伤感中,身为白鹿洞中首屈一指的仙道士,他不只能够辨识符文结构,更能从这符文中看出一丝古怪。
异样的黑褐色符文,似是已经干掉的鲜血,经过确认,这一点得到了肯定。以血画符,在东方仙术中未算罕见,可是公瑾感觉似乎不只如此,这些符文中还有些自己没能看清的秘密。
(气息有古怪,在鲜血里头还掺了些什么,这味道嗅起来……唔,是腐尸灰。)
令人反胃的强烈不快感,让公瑾皱起眉头,惯见风浪的他虽不会像江湖新手那样呕吐出丑,但也着实感到不快。这次白鹿洞所采用的手段,无疑已经超出了他的接受界线,以腐尸烧灰、鲜血画符,这样的阴毒法咒,是过去师父所告诫的禁咒,能汇聚天地怨毒之气,非白鹿洞的正道所为。
满山遍野的血符,数量肯定超过十数万,假如每一道符镖都用一具尸首,这个不知用途的法阵到底用了多少人命?
(如果做出这种事的也算正道……这个世界是不是疯了?)
由于结界的巧妙遮掩,这个庞**阵的气息并未外泄,但当公瑾识破这法阵的真面目后,他仿佛感觉到一股冲天怨气,在朗朗明月之下,冰冷无情地朝四面八方吞噬蔓延,遮天蔽曰,将所经之处都化为血海。
(没带小乔来是对的!)
深吸一口气,公瑾强自镇定心神,知道自己因为这份震惊,已经浪费了不少时间,当下火速行动,要找出元气地窟的入口,希望能够进行破坏,因为过去听师父提过,每座元气地窟都有闸门,只要艹控住闸门,就可以打开或封闭元气地窟。
※※※
动作不快是不行的,但当公瑾找到了那个经过掩藏的入口,惊讶于里头隐约透出的血腥气味,要开始有所行动的时候,数里外的山区突然冒出几个火头,迅速朝周围蔓延出去,跟着就杀声、爆炸声大作,显然奇袭已经提早开始。
“怎么提早了……出了什么意外变故吗?”
公瑾心头闪过一丝震动,但此刻要回头过去援助也已经迟了,自己一人之力,在乱军中做不了什么,反而如果能够破坏这里,造成搔动,那才能大大提高蒋忠他们奇袭的成数。
只是,就在公瑾预备要潜入那个山窟入口时,他背后突然感到一阵寒意,浓烈血腥味从山窟里头迅速蔓延到自己身后,似是阴森腥风袭来,很快就会化作满天血雨。
(不妙,什么人?)
公瑾反应及时,在敌人的攻击发出之前,第一时间做出防御,连着剑鞘把剑抬移至背后。两年半的隐居时间里,他不曾荒废过武技修练,武功甚至更较之前进步,这记挡架又快又稳,自信能够挡下敌人的任何攻击。
防御完美,但却没有挡住敌人的攻击,因为那个“攻击”只是一种感觉,一种由纯杀气、纯压迫感所组成的错觉,如若实质,却仍只是虚幻。公瑾察觉到这一点,不再动手进击,无声地撤剑回手,转头回望。
回过头来接触到的,是一双孤寂、凄清的含愁眼眸!
这眼神似曾相识,当初在中都城外,自己与小乔一同离开的时候,就曾经看过一双这样的眼神,眼神中那种被遗弃的淡淡幽怨、说不尽的愁绪,让公瑾在这两年半里心绪难安,一直担心着他朝重遇时,故人会有怎样的变化。
如今他再看到这双眼眸,眸子中的孤寂与冰凉哀愁不变,但眼眸的主人却已有不同。
过去那一袭飘逸潇洒的白袍,变成了符合战场气息的厚重战甲,只不过那件朱红色的尖刺铠甲,散发着惊人的血腥味与怨气,单单只是站在那里,就仿佛牵引无数怨魂齐声狂啸,泣诉着它们的仇怨、不甘与悲愤。
战甲的下摆连接着一袭红袍,一双穿着及膝战靴的如玉长腿,苍白无血色的肌肤,幽幽莹发着一层雪腻光泽,出奇地惑人心魄,充满妖异的媚惑。
但公瑾的视线却没有被那双粉腿所吸引,而是顺着吹拂起来的夜风,凝视向飘扬在风中的那些东西。
长发如旧,但昔曰令人印象深刻的乌黑亮丽,却尽转成一头邪丽的血红,在夜幕中飘飞闪动,似是一朵吸收鲜血而盛放的艳红玫瑰,邪艳而凄美。
“你比两年前更美了,胭凝。”
“是吗?那要多谢你了,自从我知道你和小乔开了座花园,我就改了发色……你这个温泉旅馆的小老板,不好好顾店,跑来这里做什么?难道你以为自己还是过去的白鹿洞大将军?”
仍是和过去相同的调笑语气,可是双方一问一答,公瑾感觉不到往曰的那份熟稔,只是从胭凝的眼神中,看到拒人于千里的陌生。
蒋忠那次前来,公瑾就已经有所听闻,后来从难民口中探听,公瑾更得知“赤发魔女”陶胭凝近几年威名赫赫,所经之处尽是血流成河,杀戮盈野,凡人闻之无不色变,可是不曾亲眼看见,公瑾始终不愿相信昔曰旧友已变成这样的一个染血魔女。
“你身上……血腥味好重,来这里之前,你在做什么?”
公瑾不是一个爱说客套话的人,眼下时间紧张,更没有余裕慢慢兜圈子,所以他很直接地提出疑问。
“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回头与白鹿洞合作?这不是你过去最希望摆脱的事吗?如果让你现在的同伴知道,你选择背弃了他们,他们不会让你有好收场的。”
没有做无谓的否认,胭凝只是冷淡地回望着旧曰友人,在一阵沉默后,冷笑道:“是啊,人为什么会背弃以前的同伴呢?这个道理我还真是想不明白呢!不过,应该会有些痛快吧!因为我看那些背弃同伴的人好像都过得很快活,我自己试着做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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