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4章 舞蹈家之死(07) (第2/3页)
人领地。
与此同时,每套房仍然保有大片的留白空间,可以根据每位客人的需求定制专属的软装。
据查李槐长期包下了这其中的一套,也就是我目前所处的位置。小道消息说,他和朋友们经常来这里开派对。
一眼望去也确实豪奢极了,中庭的材质全是玻璃,保持光线充沛的同时被阳光一照,犹如水晶般光彩而炫丽,置身其中像是被包裹在一团炫彩霞光中。
视线离开,再往楼层长廊望去,了无生气的空荡荡中透出一丝阴冷和邪气。
我踩着脚步往长廊深处走去,走过小桥流水装置,走过旋转木马,走过泳池……,踩着地板的“哒哒哒……”踢踏声像是敲击在心上的鼓点,即叫人心惊,又使人兴奋。
我想凶手一定也走过这么一段路,他走过长长的走廊,停在了房间门口。
那么,他又是怎么进去的了?
偷到其他客人的电梯卡?
受害者忘记关门?
凶手拿到备用房卡?
……
我心里盘算着,要记住这些疑点,很有查证空间。
接着,凶手进了房门后,来到了大厅,他没有看到目标。
于是,他进到了卧室,看到服了安眠药的两人。于是他举起了刀,趁着李槐昏迷的时候,捅了他数刀。
刀上只留下李小乐的指纹,那么他应该是戴了手套。在捅之前,应该是让昏迷中的李小乐握住了刀。
想着间,我已进了卧室。
卧室里的酒杯、染血的被单已被当作证物放到了大队证物室,当然在里面除了提取到被害者的指纹和李小乐的指纹外,没有其它的东西。
我在屋子里转了一圈,甚至趴到床底去查看一番,仍然一无所获。
我开始怀疑起我的直觉,也许并没有第三个人,凶手就是李小乐。
但我的心明明告诉并不是这样,我有些丧气。
在最后关上房门时,再回头瞄了一眼整间屋子,发现之前放着酒杯桌子的角落处,散落着几根长短不一的头发。
按理说这样的高档酒店,对卫生的标准是非常高的。客人入住酒店,不可能会出现前任房客的头发。
之前在现场取证时,已经将明面上的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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