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骑士 (第2/3页)
谋造成了一名无辜者的死亡――灰狗。他试图阻止凶疤一行人的犯罪企图,被巡逻队员用匕首刺死。那名毒蛇替换下的队员则行踪不明,大概是早上发现城堡没有失火,凶疤也未按时回来后意识到计划败露,直接出逃了。
待到布莱恩情绪稳定下来,罗兰才说道,“你的朋友灰狗,他会得到一个合乎他身份的葬礼。他的家人也会被妥善安置,今后不用再为食物而担忧。”
“谢谢您,殿下,”布莱恩深深吸了口气,“请问凶疤……他也死了吗?”
“目前还活着。”
巡逻队长痛苦地闭上了眼睛,他宁愿自己不获救,也要拖对方一起下地狱。可如此一来这个希望已经变得渺茫……毫无疑问凶疤是有罪的,但贵族所犯的罪能用钱财赎减,只要他那位叔叔愿意保他,凶疤就有很大可能不死。甚至,连监狱都不会进。
罗兰自然能猜到了他的想法,“希尔斯.梅德,也就是你们口中的凶疤,他是长歌要塞麋鹿家族的一员。执掌家族的叫洛克金.梅德,为莱恩公爵分封的伯爵,也是他的远房叔叔……”说到这里他稍稍顿了下,“但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最终判决,凶疤已经被判处绞刑,就在三天后执行。如果你身体能恢复的话,不妨去看看。”
布莱恩猛地瞪大了眼睛,“但……但殿下,贵族是可以用金龙赎罪的,您这么做不会触怒――”
罗兰摆摆手,示意他稍安勿躁,“贵族?可能对你们来说,他出身于麋鹿世家,地位和你们有云泥之别。但事实上他既没有爵位,也没有封地,根本算不上贵族。第二,就算他是贵族,入侵王子行宫,妄图焚烧存粮,不顾边陲镇二千余人的死活,这三宗恶行加起来已是罪不可赦。”
如果说提尔的死罗兰心中还有些许犹豫外,凶疤则属于完全不可原谅那类。如果他成功的话,自己在边陲镇的根基将毁于一旦,再也没有翻身的机会,这比直接刺杀自己还可恶得多。
至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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