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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民兵队 (第1/3页)
“这就是你招来的人?”罗兰望着眼前这群衣衫褴褛的平民,心底浮起了掉头就走的冲动。
“殿下,这可是按您的要求筛选的,”卡特掰着手指道,“男性、非罪犯、十八岁以上,四十岁以下、身体无残缺……我可是仔仔细细检查过的。”
好罢,他就知道不能抱太多期待。毕竟这个世界生产力如此低下,吃饱饭都是件困难的事,穿得差点就更正常了。身为王子的待遇让他忽视了这点,只要走出城堡,到处都能看到衣不遮体、靠乞讨为生的流民。实际上就连王国之都灰堡,也会有收尸人这种职业存在――他们所做的,就是每天将倒毙街边的饿殍拖走火化。
那么这个世界的战斗模式到底是怎样的?罗兰闭上眼仔细回想了一遍,嗯……大概比流氓斗殴高级那么一点。一般来说,当领主决定发起战争时(或斗殴时――罗兰一点都不认为这种战斗能和战争二字挂上关系),便会召集他管辖领地里的分封贵族,分封贵族再召集各自领地里更低一阶的分封贵族,比如公爵召唤手下的伯爵,伯爵召唤子爵、男爵,依次类推。
这些贵族大多拥有一批骑士和佣兵作为自己的个人力量,他们是作战的主力,基本盔甲齐全,武器精良。同时,他们还会征召领地上的平民和农夫协同作战――其实就是给部队运送粮草,在需要炮灰填坑时冲在第一线。战斗中伤亡最惨重的都是这些炮灰,贵族间的战斗,只要没死在战场上,一般都会被抓回去好生对待以换取赎金。
罗兰自然不会指望边陲镇那几位贵族来帮他作战,事实上,他们跟边陲镇毫无关系,大多是由长歌要塞领主分封的男爵,领地也在要塞所辖区域。
一支全部由平民组成的部队,在这个时代是件极富有想象力的事情。他们愚笨无知、看不懂文书,理解不了命令、又未经过专业战斗训练,怎么比得上从十岁起就开始练剑的骑士?
卡特靠近罗兰,低声劝道,“殿下,此事本来就不可行。你看看他们,哪个能握得住刀剑?遇见邪兽时恐怕会一哄而散,到时候反而会影响防线稳定。我建议还是从柳叶镇或其它地方雇佣专业的佣兵来守卫城墙,这些人就留着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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