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刑上加刑又如何? (第3/3页)
查是很正常的事情。
通常来说,涉及金额比较大,情况又比较复杂的案件,一次开庭肯定是不够的。
物业服务合同还好,如果是牵扯到建设工程合同的案件,大量的结算单和对账单,有时候核对证据原件,都要花上好几次庭审的时间。
见安月明如此从容的应对,王丽丽不由得有些意外。
这个年轻人,在应对法庭程序的时候,游刃有余,不像个新手。
按照他的年纪,应该只是一个大学生而已。
到底是哪个学校能教出来如此优秀的学生?
当然,安月明对法庭的程序如此熟悉,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
她最怕开庭的时候碰上难缠又不请律师的当事人,这类案件,往往答非所问,庭审效率非常低。
现在看来,是她多心了。
“被告方,庭后法庭需要到你处调取案涉45家公司的商业合同,合议庭有权要求你方配合。”
这个案件涉及的时间长,光要将所有案件事实还原,就要花费很长的一笔时间。
想到要出外勤,她摇了摇头,看了一眼文雨茗,到时候先让她写材料吧。
“今天的法庭调查就到这里吧,接下来先进入质证环节。”
质证环节,通常是原告先举证,被告再进行质证。
“原告方,请举证吧。”
“好的,审判长。”
安月明点头,继而正色道:“原告提交的第一组证据为四季小镇全小区广告分部及摊位点分部照片,证明案涉广告数量共45处,案涉摊位点共计24处。”
“第二组证据为商业广告合同和摊位费合同,证明天骋物业管理公司江临分公司在对外收取广告费和摊位费的标准。”
“第三组证据为天骋物业江临分公司的公司账户流水以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安月明与物业经理杨辉、早摊贩的录音,证明天骋物业公司江临分公司收取广告费和摊位费的事实。”
“审判长,原告方举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