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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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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第3/3页)

  但拌着鲜美的鱼虾碎肉,倒也不差。

    像白启这种渔家子,真个捞到好货,肯定要拿到鱼栏换钱。

    只有抵不上价的小鱼小虾,才舍得自己吃。

    所谓,卖盐的喝淡汤,编草席的睡光床。

    便是这个道理了。

    白明用力点头,小鸡啄米也似:

    “阿兄识文断字是爹过世之前教的,绝不是风寒之后,脑袋开窍了。”

    白启一家本是中三等的“农户”,有着七八亩的好田。

    养活个五六口人不成问题。

    可惜娘亲因为早产出血死了,便宜老爹又患了一场大病。

    耗光家财,贱卖田产后。

    只能跟着商队做些跑单帮的活计。

    麻绳偏挑细处断。

    好巧不巧,几年前撞上那场席卷义海郡的“天倾之祸”,从此再也没了音讯。

    就这样,爹娘撒手而去,也没帮衬亲族的白启。

    为了讨生活,不得已投身进鱼栏,成了下三等的“贱户”。

    “家里可以典当卖钱的东西,一样也没剩下。

    唯独只有一摞杂书。”

    白启颇为庆幸,若没这些“家产”,兴许只能当文盲了。

    无论在哪个时代,识文断字都是重要的本领。

    也是上进攀爬的阶梯。

    “还有,阿兄,今天柴市的林管事过来,问我愿不愿入‘奴户’。

    炭坊的少东家,正缺个伴读。

    他还说,像我这种认得字,还能写的书童,最少值五千钱!”

    白明忽地抬头说道。

    “柴市?姓林的?下巴有个大黑痔,像死苍蝇的那个?”

    白启眉头皱紧,这人是西面炭坊的管事。

    据说,专门负责采买奴仆的活计。

    所谓“奴户”,就是签过卖身契,从此生死不由己的下等人。

    黑河县上那几家大户,每年都会派管事出来挑选采买。

    厨娘,婢女之类,没什么太多要求。

    能干活就行,卖得较为便宜。

    像书童,马夫。

    因为有一技之长,相对来说价钱会高一点。

    能被开出五千大钱,算是不低。

    “你怎么回绝的?”

    白启直接问道。

    “就按照阿兄交待的,讲自己有羊癫风,不知道啥时候犯病,做不得伴读的差事。”

    白明低头扒饭,轻声道:

    “不过姓林的知道后,没像其他人一样扭头就走。

    他说当不了少东家的书童,可以当他家的仆从,他不嫌弃。

    但只给两千五百钱。”

    白启眯起眼睛,他每每捞到大货去鱼市,总能听到县上的小道消息。

    其中之一,便是炭坊的林老六。

    最喜欢借着采买便利,寻些长得干净的男童带回家。

    “别搭理他,老爹死前说过,宁作乞丐,不为人奴!”

    白启眯起眼睛,如果他有足够的实力。

    这关头,就应该说一句“取死有道”了。

    可惜……

    目前而言。

    自己只是个打渔的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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