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非常突然(一) (第3/3页)
库就像是迷宫一样,东南西北看起来没区别,要不是问了保安,自己这会都上不来了。
电梯上升,刚才在问询总台的民警说这个大厦的布局有些不合理,两边的楼盖的一模一样,这样真是让人容易搞混了。开车的那个民警说,也许人家就是想让你搞混。
众人听了都会心一笑,搁在今天这个郑建新身上,假设民警们是来抓捕他的,要是走错了楼,跑到了A座或者别的楼层,可不就错过了最佳的时机,可能会让郑建新跑了。
但是几个人到了楼层,觉得有些蒙,看着怎么都不对,又问了一下,才知道B座的十二楼和十五楼就是A座的十三楼和十四楼,至于为什么这样,设计的时候因为避讳十三十四,于是两面的楼层都被改成了十二楼B和十五楼A。
“那这两栋楼是不是都没有十八层?”
有个民警一说,其余人就问怎么个意思,这民警解释:“十八层,十八层地狱,那他们这些做生意的岂不是要更加的忌讳了?”
这两栋楼还真是没有十八层。
对郑建新的询问是例行程式化的,郑建新的陈述是原来从银行借款的时候,的确就是为了开发房地产,但是后来情势变迁,相应的土地政策改变了,项目就没法继续,至于钱,自己已经还了一部分,其余的想办法在筹集,自己公司和银行是合同问题,也就是民事经济纠纷,怎么就涉及了公安成了刑事案子?
郑建新:“诈骗?那根本不存在。”
侦查人员问:“那你和李艳红是不是夫妻关系?”
“是,但是她去哪,我真不知道。”
“你们是夫妻关系,还对名下的公司全资控股,她现在不知去向,你没有责任?”
“那你们得去找李艳红啊。”
这种询问根本就是走过场、排雷。从郑建新这里离开,众人又去了农业银行那个营业所。
营业所是有后院的,警车停放在了营业所门前,从大厅里走了进去。
经济侦查处的人一般是不穿警服的,平安故意的跟在后面,大厅职员过来问办什么业务,前面带队的就出示了工作证,而后,众人被往楼上引。
平安的眼梢留心着柜台后面,他看到,那个“五星级服务”的王淑仪在玻璃后面瞧着自己。
在二楼,营业所那会报案的几个领导接受了询问。他们口口声声的重复自己就是受害者,郑建新那边就是诈骗,自己绝对没有和郑建新李艳红合谋骗担保的意思。
这也是老调重弹。
和曲永超那会说的非常吻合,这件案子里面涉及的国有建筑公司,向法院起诉了农业银行和郑建新李艳红的几家公司联合起来骗取国有企业提供担保,要求法院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判决,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的,担保合同无效。
法院进过初步审查,认为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涉及到了公安部门现在正在办理的刑事案件,遂告知建筑公司在刑事案件侦查处理结束后,再审理合同担保案件。
随后,建筑公司也来经济侦查处报案,要求对农业银行和郑建新的贸易公司经济诈骗进行立案侦查。
事已至此,案情清楚明白,处里孙立东处长批准将涉案人员带回来讯问。
这是经济侦查处成立后涉案金额比较巨大的案子,行动当天,曲永超和平安以及金融诈骗大队一共去了五个人,大家都穿着警服,一改平时模样,个个英姿飒爽,非常精神。
有李艳红不知所踪在前,对郑建新局里已经给予了边控。郑建新离开本市是不可能的,因此,这一段郑建新曾动用关系,跑到局里、经侦处走动、游说、抗议,要求局里为他恢复名誉。
曲永超面目冷峻,一马当先,金融大队的人紧随其后,平安跟着,进大厦、走大厅、进电梯、到了楼层,经贸公司有前台女职员过来询问,民警正色制止,而后,曲永超一下推开郑建新的门,看着坐在硕大的办公桌后面胖乎乎还带着金丝边眼镜梳着大背头的郑建新,沉声说道:“郑建新,我们是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处的,请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