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青衣社 (第2/3页)
笑,也许,跟女孩子在一起,永远都是小时候吧,因为她们总是喜欢男人把她们当成小孩子,宠着她们,护着她们。
之后的两天天气一直很晴朗,只是温度更低,来到秦淮河畔的时候,湖面上的冰已经凿不动了,不过他们并不用担心,因为冰冻的很厚,人可以在上面滑到对岸,而且此时冰面上,有不少小孩子都在滑冰。
试探着,他们一行人渡过秦淮河,回到了天长县。
回来之后的感觉是亲切,一个人只有离开家几天,才能够感觉到家的亲切,而一个人在一个地方住的久了,便会将这个地方当成是家。
原来,家的定义也是很随便的,有三五好友,有一间房,便可成家。
一番打理之后,这件女子失踪案总算是告破了,而这件案子告破之后,包拯和花郎等人的名声打噪,不仅仅在天长县有人传颂,就是临近各县,也都有百姓诉说着包拯和花郎他们惊险又刺激的故事。
而那个张贤,在得知花郎等人救下了那些女子之后,也就将自己所犯之罪全部坦白了。
原来,秦飞最先是在来安县犯的案,后来被张贤给发觉了,于是秦飞便说服了张贤,只要他不说出此事,他们以后赚的钱可以平分,而且他们诱拐来的女子,可以任由张贤挑衅,张贤见有钱赚又有美女要,也就答应了。
而祝如姿,就是张贤看中的女子,祝如姿本来是要送到北方给卖掉的,可被张贤看上了,秦飞也就送给了他,可是张贤的侄子张天福也看上了祝如姿,张贤见自己侄儿喜欢,就又送给了自己的侄儿,反正女人嘛,他多的是,而且他一个朝廷官员,被人发觉诱拐少女做妾也不好,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祝如姿脾气倔强,宁死不从,而且还被自己的侄儿给失手杀死了。
张贤一番话说完,众人都明白了,只是这个时候,花郎却眉头紧皱,他觉得此事不可能如此简单,张贤是朝廷中人,而秦飞是属于青衣社的,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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