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创业维艰 (第2/3页)
入已经排到了中国城市的首列,所以人们的手中还是有余钱的,当然不可能每天大鱼大肉,可是偶尔改善一下自己的物质生活还是很容易达到的。
经过两人的调查,发现现除了上海市的那些国营肉店之外,农贸市场上也有些上海市附近的农民挑着担子来卖东西,鸡仔鸭仔甚至老母鸡、大鸭子都很多。而这些并没有商业执照,只是买主和卖主自发的买卖真的非常的火爆,基本上每一个卖东西的身边都密密麻麻的围着一群顾客。
“陈大哥,还是养鹌鹑吧。”戈文指着围着多人群的一个摊位,小声的说道。那个摊位正是一个蹲地上的老农贩卖着他面前的大箩筐里的鹌鹑。
戈文之所以建议陈红军养鹌鹑是因为他知道前世的希望集团刘永好的第一桶金就是养的鹌鹑。鹌鹑其实和鸡一样,不仅可以吃肉还可以孵蛋。重要的是戈文前世高考前就经常吃鹌鹑,因为鹌鹑肉含有丰富的卵磷,可生成溶血磷脂,是高级神经活动不可缺少的营养物质,具有健脑作用。
而且养鹌鹑有很多优点,它比养鸡获得好的经济效益,且鹌鹑经济成熟快,养鹑户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可以开始获利。其周转速度是任何家禽望尘莫及的。人工孵鹌鹑只需17天即可出雏,一对鹌鹑一年可繁殖4-5代,一年可扩大到千只以上。而孵化鸡需21天出雏,一年只能繁殖一代,一对鸡一年多可繁殖200-250只。鹑蛋蛋壳虽薄,但组织严密,内壳膜比鸡蛋坚韧,壳面有一层黄『色』油脂,炎热夏季贮藏50―60天不坏,比鸡蛋耐贮藏。
可以说,鹌鹑是养殖业里快速积累财富的一种家禽了。
“嗯。”陈红军点了点头,整个市场他都看过了,这卖鹌鹑的只此一家别无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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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去的路上,陈红军给老家四川的孙强打了电话,真的创业的话,那单凭他一个人显然人手不够,而孙强这小子虽然大大咧咧的,可是当兵前却一直都家里『操』劳着,四川那块天府之国中,他不仅种地不错,就是养鸡、养猪、养牛都是一把好手。
当电话那头的孙强听到是陈红军召唤时,立马忙不迭的答应挂了电话就奔赴上海和他的连长汇合。
除了孙强之外,陈红军却是没有通知其他任何人,他的战友们大多身体有伤,而且家里也离不开顶梁柱,不像孙强家里还有两个哥哥,而他自己是光棍一个,来去无牵挂。
本来戈文觉得如果让卫建国也过来帮忙的话,那这创业之初一定会顺利一点,毕竟这些老兵中只有卫建国正儿八经的念过书,能力、知识和眼界都是一流的。可是当戈文从陈红军的口中得知卫建国是独子,家中还有老母亲和妻子女儿时,他顿时就将话压回了肚子里。
陈红军的心思他明白,陈红军是不愿意让他的兄弟们帮他打天下,他愿意让兄弟们和他一起坐天下。
决定了要养鹌鹑,那自然需要有场地,而重要的是还要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戈文可是知道这几年里的运动很多,严打、投机盗版甚至被写入了国策,如果无意间“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耗了社会主义羊『毛』”那就得不偿失了。
所以从邮局出来,戈文直接就拉着陈红军往上海市***局走去。
当曹伟业自己的办公室里再次看到笑嘻嘻的戈文时,不由的有些头疼起来,他把手中的笔往桌上一放,就径直说道:“说吧,有什么事?你小子是惹了祸了?还是上一回刚办的身份证丢了?”
戈文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曹叔,瞧你这话说的,难道没事我就不能来找你了吗?”
看到曹伟业揶揄的笑容,戈文只得将来历一五一十的说出来:“曹叔,这一次我还真没事,是这位陈大哥想打听点事情。”
曹伟业早就注意到和戈文一同进来的陈红军,看陈红军的挺拔的身姿和他身上的那身旧军装就知道这人是个退伍军人,只是戈文和这个陈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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