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完了,这驸马是当不成了 (第3/3页)
郑,你和我在西市转转吧。”
李恪吩咐道。
“全听殿下的!”
郑凤炽点点头。
此时的西市热闹非凡,不少外来商人都在此处扎堆。
即便是见多识广的李恪,也不由得感叹大唐的强大。
就在李恪闲逛时,一位八九岁的女孩吸引了李恪的目光。
这女孩字写的极好,一笔一划很有气势。
李恪驻足看了许久,直到女孩写完后李恪才开口道:
“能给我写一副字吗?”
女孩头也不抬的说道:
“可以啊!”
站在女孩一旁的似乎是她姐,正耐心的给她磨着墨。
“大哥哥,你要写什么字?”
李恪大手一挥:
“这样吧,我说你写!”
女孩点点头。
李恪沉吟片刻道: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
……
李白的《将进酒》就这样被李恪提前写出来了!
现在的李白还没出生,李恪可以肆无忌惮的剽窃他的作品。
《将进酒》一出,少女握着的笔突然开始颤抖了。
这位公子,真是才气逼人!
“大哥哥,这诗句我还从未听过。”
女孩抬头问道。
李恪微微一笑:
“这是我方才作的,你当然没见过!”
轰!
女孩心中一颤,难以置信的朝李恪看去。
这首诗,不管怎么看都不是平庸之作。
能写出这等作品的,不是神人还能是什么!
除了诗仙以外,女孩想不出第二个形容词。
“大哥哥,这首诗真是你做的?”
“想不到大哥哥这么帅,竟然还会作诗!”
女孩激动道。
爽!
李恪被夸美了,当下吩咐道:
“赏!”
小郑立马摸出十贯钱,放在了摊位上。
女孩的摊位人很少,除了李恪以外没有第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