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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保甲新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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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保甲新军法 (第2/3页)

的团结兵尽数裁撤,这样每年的口粮酱菜钱便能减省下来。”原本淮南的团结兵也就是土团,数额足有一万五千,每年所费也需要二十余万贯。

    此外保甲法也能将全淮南的青壮,全部纳入到高岳的军役体系里。

    以前高岳在兴元,弄的是“将兵、射士”二元化的军事体制。

    现在他则要在淮南实行“武毅军—镇戍军—保甲壮丁”三层的军事体制。

    这个体制,乍看来和韩滉曾在宣润推行的颇是相似。

    韩滉镇守江东两浙时,将军队分为两大类,即官健和团结子弟,前者为节度使财政负担,后者则是州级财政负担。其中官健又分为两类,即直属于韩滉的牙军“镇海军”,还有镇守润州的丹阳军(镇海军和丹阳军同驻屯于润州京口)、镇守宣州的采石军和镇守越州的义胜军,这三支属于“外镇军”。而团结子弟,即“置子弟军,大州一千,小州八百,强者习弓弩,弱者习排枪,缓则修农,急则为兵”(《玉海.兵制》唐山河子弟条目)。最终,韩滉麾下的牙军和外镇军有三万之多,“弩劲剑利,号为难当”,至于治下的团结兵,总数也应有一万到两万的数目。

    而高岳,则准备以原定武军、义宁军四个将的步卒,明怀义、米原的三千骑兵,还有郭再贞、苏浦的两千多车铳兵,合计一万七千兵,再补充部分原淮南镇兵,编练为“武毅军”,其中分左中右三军,集中屯扎于扬州,每军六千人,即是高岳所谓新军,再配合以辅助的军力,这是未来征伐野战的主力集团。

    然后原本两万扬州的镇兵,高岳准备将其裁撤为八千数目的“镇戍军”,分别为蔡州汝南屯兵两千五百,寿州寿春一千,舒州、和州各五百,楚州山阳屯兵两千,光州固始屯兵一千五百,负责弹压地方,进剿盗匪。

    动作最大的,便是团结兵了,高岳准备将其全部裁撤,取而代之的便是地方的保甲制,保甲制不耗费多少财政,也并非具体的军队,却可将青壮年全都纳入高岳军役的账册当中:只要把全淮南共三十万青壮丁男给掌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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