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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零一章:声东击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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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百零一章:声东击西 (第2/3页)

钱,以充实国库。以朝廷税收为保证,一年后本金加利息返还……”

    陆承启的话音一落,整个朝堂就不镇定了,不论文官武官,都在议论这个“税劵”。

    在大顺朝内,早就有这样的形式出现了。元绶年间,曾有过一段时间的官营放贷机构叫会子务,元绶帝以扰民为名,实施不过两年便停了。私营的放贷铺子叫钱引铺,私人第一放贷人叫钱民,或者叫钱人、钱主、库户,第二放贷人叫行钱,又名行人。不论田契,还是地契,抑或者是金银器,都是很好的抵押品。要是没财产抵押,可以质押妻女。闲钱多得烫手的“钱民”,业务巨忙,分手乏术,遂委托、雇请“行钱”为代理人,代为放债经营。至于利息,共同瓜分,瓜分比通常是五五开。“行钱”无本取利,自然积极性高。这二者类似后世的房地产老板和售楼小姐,售楼小姐手段越多,卖楼越多,楼价越高,提成越多,若卖掉几个亿的楼盘,还有年终奖五百万给你拎回家。

    这种民间放贷,利息极高,属于“钱生钱”的行当。有些借了高利贷的百姓,无钱偿还,田地房屋妻女都不属于自己了。陆承启得监察司暗报,早就想铲除这个行业了。要知道,《水浒传》里面的西门庆,就是做这个行当的。私人放贷,就是土地兼并的源头。一些农户家中,难免有家人重病急需用钱的。他们没钱了,除了典当之外,就是借贷了。可借钱是借到了,万一还不起,或者不识字,看不出借据里的猫腻,人财两空是常事。

    当然,完全没有借贷又不行,陆承启想到的是用皇家银行来代替。以国家机器强制性铲除民间借贷,把民间借贷归入犯罪条例里。不是陆承启心太狠,而是这种高利贷,几乎是借多少钱就要还两倍以上。这种暴利的行径,绝对是亡国灭朝的存在。

    铲除了民间借贷之后,由皇家银行进行官贷,出示具体的利息率,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十五,而且是五年期起步,再到十年期,十五年期。质押的物品,除了田契、地契、屋契、金银器、古董以外,绝不得收活人。

    如此一来,家破人亡的惨案就会很大程度上杜绝了。皇家银行盈利后,再投资施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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