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苏轼苏子瞻 (第2/3页)
笑道:“祖居于此,未曾远离。对了,当今圣上下旨开征商税,不知道子瞻兄有什么高见?”
苏轼叹道:“当今圣上虽年幼,但问题看得很准。小生曾研究过本朝税制,发现极不合理。一户农家,年入不过五十贯钱,却要承担国税十之七八;而商家年入百万贯,却不曾收税。长久以往,百姓苦矣。好在圣上明察,开征商税,以小生愚见,肯定能充实国库。”
陆承启被他说道心坎上,高兴地喝了一杯,才摇头晃脑地说道:“是啊,只是那些官员就不爽了,哪个京官没有一两处店铺?先前不用交税,他们那是纯收入。现在要征税了,便搞些小动作,恨不得一下子就取消。我看呐,圣上肯定会坚持到底的。”
苏轼笑道:“圣上创设监察司,便是要杜绝这类情况。这监察司设置得妙啊,官员没人管,他们自然是巴不得;若是有人盯着,他们就不好捞钱了。只是我怕监察司权柄过大,到头来可能无人能治。”
陆承启意味深长地说道:“这就要靠律法了,若人人遵守律法,这样的事又岂会发生?子瞻兄,你怎么看?”陆承启记得,苏轼在原先历史之中,写得便是关于律法的策论《刑赏忠厚之至论》,让当时的主考官欧阳修惊为天人。
苏轼沉吟一番,说道:“刑罚不宜过重,否则会重蹈秦朝之辙。亦不能过轻,否则赏罚不明。”
陆承启拍掌称道:“子瞻兄高论。其实在我看来,律法一途,乃是道德的底线,触犯了这个底线,就必须受到惩罚。杀人者偿命,打人者下狱。无规矩不成方圆,若律法得当,威严不容质疑,那犯罪成本大大增加,自然犯罪案件便会减少。同时,需要向百姓普及法律知识,告诉他们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只有律法掌握在大多数人手里时,才能做到律法的最大效用,不是惩罚犯罪,而是预防犯罪的发生。”
苏轼听闻这段话,思考了良久,叹道:“陆兄真乃当世张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苏轼受教了!”说罢,正待施礼,陆承启连忙拉住,道:“子瞻兄可折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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