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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反了!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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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0章 反了!反了! (第2/3页)

不是村庄争水械斗,有秩序常能压倒无秩序。

    于是整个四月和五月,第五伦一有闲暇,就带着麾下猪突豨勇练队列。靠着左脚布鞋右脚草鞋,左手筷子右手勺,教了一个多月,好歹分得清左右,亦会紧跟队伍行进,不再一窝蜂乱走了。

    而若有不听号令者,除了体罚外,训练结束后无数苦活累活等着他们,第五伦现在可舍不得痛下杀手,劳动力金贵着呢。

    同样当过兵的第七彪对这些事懵懵懂懂,没帮上第五伦,他仍喜欢单打独斗。还是军候金丹讲述军中战法,提供了不少助力,自从戴恭死后,金丹军候怕得要死,对第五伦俯首帖耳。

    但第五伦还是把第七彪提拔成了军候,他需要一个自家人掌管作战部队——第五伦根据猪突豨勇们的体质不同,将其一分为二,强壮者六百人按照正卒的方法训练,完成队列行伍后,正式分发甲兵。

    然后又按照“短者持矛戟,长者持弓弩”的原则,将六百人分成了六个队。

    身材较高,眼力也好,能发挥弩机优势的百人选入材官队。

    要他们从头练弓,大概三五年才能派上用场。弩的话相对简单,即便是零基础,学上三五个月便能小成。

    新朝有禁弩令,普通人摸不到这东西,可如今第五伦名义上管着两个营,百余架手弩还是凑得出的。

    先前那些站出来持刀砍杀汝臣亲卫的猪突豨勇们,则被编入刀盾队,他们吃了半个月饱饭后体格有所恢复,环刀圆盾需要一定体力,但更重要的是勇气!

    当日最先举手出列的那个人叫“郑统”,便被第五伦任命为当百,别看他瘦,却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狠劲。

    而第五伦近来才从士卒口中知道:“军司马,那天郑统之所以愿意率先持刀,是因为他痛恨一个亲卫士吏……”

    这是一个难以启齿的故事,在漫长的行军途中,那有特殊癖好的士吏**了郑统,多次。

    被捅过之后,郑统对拿着真刀捅人产生了浓厚兴趣,是日连砍那当百数十下,刀刀避开要害。直到被喝止,郑统才将浑身是血的仇人翻过来,一刀捅进他后面!

    然后郑统便扔了刀痛哭流涕,这一幕给第五伦留下了深刻印象。

    “此人若用得好,当是一位死士。”

    剩下四百人,没有过人之处,便编成了四个矛戟队,臧怒亦在其中。不讲究眼力,也不在乎个人技艺勇气,靠的是集体的力量,手持长兵,齐进齐收,这是枯燥到让人麻木的训练。

    至于体质较弱的六百余人,按照“弱者给厮养”的原则,继续充当羡卒,宣彪被第五伦提拔为军候,第五平旦作为他副手。

    这便是整个六月份的训练了,时至今日,士卒们竟连旗鼓都没来得及学,赶在第五伦去大营这两天才火速补上。

    如今第五伦归来,众人想要耀功,宽阔的临河草原上,六百余人或习队列,或习旗鼓,依照金鼓之音,或进或止,或击或退,确实像模像样啊。

    可当第五伦开始让人打复杂一点的旗鼓,诸如“步、趋、骛”之鼓时,他们就露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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