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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知定数明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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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 知定数明变数 (第2/3页)

的天性,若是人人都有如此高的觉悟和眼光,那么这类事情也不会出现了。

    然后当这样的规则形成之后,你会发现很多人不会归还东西,他们会偷偷的藏起来,或者即使见到了也不去捡起来,甚至有的人因为得不到就去毁灭的事情也会做出来的,他会随手丢进垃圾桶,即使他知道这是对别人来说很重要的东西!

    所以只要有人丢东西,再找回来的可能会变得越来越小,一切的道德,人品,并不能让一个普通人去抵抗的住眼前的诱惑。所以后果就是不管是你,是我,丢了东西都很难找回,这样对谁都不好!

    第二种结局:遵照拾取者的意愿,双方协商之后,给上相应的报酬,但是报酬不会超过价值的十分之一,或者二十分之一,只要衡量在一个‘度’里面就可以!

    后果是什么?后果是每个因为自己过错而丢失东西的人都会找到东西,并且会为自己的错误买单,拿出一些钱财,捡到的人会因此被感谢,被表扬,并且还能得到实质性的金钱回报,只要不过分的索取大的金额,在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就可以。这种规则形成之后,所有自己丢失的东西都能有很大的机会找回来,并且止住更大的损失。

    两方的位置,我们每个人在未来都有可能遇到,站在哪一方都合适,都会遭受不好的结果。

    两种结果显而易见,哪一种更符合我们自身的利益,我们就会选择哪一种规则去执行。否则,去选择对双方都没有好处的规则,那么就是真的太傻了!

    这便是知定数,明变数,趋吉避凶之法!

    就像春秋时期子贡赎人一样,一味的要求别人去实际行动的付出,而只给别人以虚名作为报酬,这样好的规则非但不会得到实施反而会使规则消失!

    而子路受牛也是一个经典,表面上看这种规则市侩,低俗,没有所谓的高大上的精神标榜,但是实际却是非常有好处的规则!

    所以一切的道德都是以人为本的从人与人之间去衡量的,而不是空谈所谓的伪道德,完美无缺的榜样精神,总是空谈虚无的高尚,是可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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