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东北(第二更,求支持) (第2/3页)
从马上摔了下来,然后人摔断了脖子,当然就死了。
按照官府的规定,上报了金少校的死讯之后,金少校的那个正在军队服役的大儿子继承的农庄,随后他写了一封信给管家——他的三个弟弟、两个妹妹都被赶出了家,那是金少校的女真、朝鲜小妾为他生的弟弟和妹妹。
按照“长子继承法”的规定,长子主家后将妾室以及次子赶出家门,是合法的,当然,他们需要为其寻得一个住处,并负担到其成年。这当然不是问题,每个月几石米粮,每年几两银子,仅此而已。至于住的地方,不过只是几间土坯房。
尽管并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么绝情,但是,金国明做的事情,还是在附近几百里的庄子里悄悄地传开了,有人说他太狠毒,当然也有人说,他会这么坐,是因为在他小时候那个女真小妾和朝鲜小妾一起期负过他。
对于大多数来说,这并不是寻常的闲言碎语,而是与他们的利益直接相关,毕竟,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同样也必须要去考虑自己身后的事情,考虑到儿子们的将来,毕竟,他们不仅仅只有一个长子。
去年腊月的时候,他们曾开了个会,然后来到总兵长官的家里。
那天丁树涛总兵,走到府前的台阶上来,向大家行礼。
“诸位弟兄,你们有什么事光临舍下啊?”
人群默默地站在台阶前,谁都没有说话。最后,还是一个喝醉了的老兵,凭着几分酒劲,首先大声喊道。
“这田,是我们弟兄们凭着血汗挣下来的,我们想留给谁,就留给谁!官府凭什么不让分,又不是分给外人,分给自己的儿子,怎么了?”
“就是,怎么了!”
“凭什么不能分!”
“这不是陛下赐给我们的吗?”
“赐给我们的,就是我们的,凭什么不能分!”
“我们想分给谁,就分给谁,要是分了田,不能再免田赋,那该缴的皇粮国税,将来一文钱也不少朝廷的!”
面对群情汹涌的众,丁树涛则站在台上大声劝说道。
“别吵,别吵,这没有什么可吵的!……这长子继承家业,是国法,皇上都是如此,咱们做臣民的,自然也要应该如何,否则如何报效君上之恩!再说了,这田若是分了,将来儿子们的日子,就再也阔不起来了,顶多三代人一分家,非但过不好,甚至还可能饿肚子,到时候会饿死人的!”
“将来的重孙子会饿死,现在饿死的儿子,自己儿子都顾不上了,还问什么孙子……”
人们在台阶前边叫喊道,也许是因为群情激愤,甚至与总兵的家奴发生了冲突,最后一声铳响,打破了的人们的喧嚣。赶过来的巡捕直接抓住了几个弟兄,虽说在总兵的求情下,他们没有被夺勋,可是仍然因为冲聚众骚乱被罚了五十军棍,罚银百两。
随后官府的布告张贴于各庄,明确的告诉所有人——长子继承,为大明国法,上至皇家,下到庶民百姓,必须遵从法度,但凡敢析产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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