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土司之法(求月票,求支持) (第2/3页)
在阿瓦城已经为我所下,那么未来阿瓦将会作为定南同知所在,而定南同知则专事抚夷,在定南同知下,即是旧时“三宣六慰”各邦土司,虽说复建三宣六慰,但绝不会仅仅只局限于旧时“三宣六慰”的限制,经略的意思是分而治之,确认各土司数量,然后再分授土官,无需拘于“三宣六慰”的局限,土官多则便于我大明统治,……”
一一解释着如何统治这些土司的,随后丁玉杰如何以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强化了对土司的控制。
“至于这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并不仅仅只是象征,而是对土司的职权作了详细的界定,其中最重要的一条规定就是土司要接受副专员的指导。当然我们需要对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了统一,另外下发委任状,并且宣布只有遵守发委任状中的有关职责规定内容的土司才会得到大明政府的承认,才能得到朝廷的金字红牌、勘合和信符,享有在本地区的民事和刑事审判、税收诸如此类的一些特权。”
对此沐天波并不陌生,在过去数百年间,沐家对土司任意取之,正是凭借着沐家决定着是否承其土司土官的身份,只不过在过去沐家对其更为随意,所以那些土官往往为了保全身份,年年进贡,岁岁如此,唯恐稍有不敬就被夺去了土官的身份,甚至遭来灭顶之祸。
其实,那些土司是土官,沐家未尝不是土官,甚至还是最大的“土官”,在过去的两百多年间,沐家通过联姻、进贡、贿赂等方式结交权贵、讨好皇室,以及运用手中权力翻云覆雨,玩敌养寇迫使皇室让步。如此才保住了沐家长期屹立不倒。
而另一方面,沐家之所以能够在云南权倾一方,归根到底还是大明皇室以沐家为其统治西南的一颗棋子。甚至相比于沐家治下的西南土官来说,沐家受皇家驾御更是远甚于土官,沐家把持土官无非只是其权力地位,但是沐家无论是权力地位,人身自由,家庭妻儿,乃至于其身死之后归葬无一不操于皇帝之手。
即使在云南地方,沐氏的军政大权,也有皇帝任命的镇守太监、督抚巡按、三司官员、参赞军务等分担与争夺。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制衡关系,才让以猜忌心著称的明朝历代皇帝对沐氏家族如此信任与放心。沐家之所以能够久镇云南,也有赖于皇室的制衡与限制。
由那些土官想到沐家,第一次把沐家当成“土官”的沐天波,突然意识到了一个过去他所忽视的问题——正是因为皇家对于沐家的制衡与限制,才使得沐家从不曾敢有丝毫异心,既便是的“养寇”所图的不过只是“自重”,只是为了迫使皇室在西南的一些问题上做出让步,如果皇室坚持的话,也会服软。
但是沐家对土司的干涉实在太少了!
除了掌握其官位,似乎从来都没有制衡与限制!
如果当年沐家对土官有像皇家对沐家一般的制衡与限制,又岂会出现沙定洲。他堂堂沐国公又岂会仓皇出逃。想到这,沐天波的心思略微一沉,在寻思着解决问题的办法时,又听取着丁玉杰的话语。
“至于这委任状的主要内容是:本地区向定南同知交纳的贡赋数目5年内维持不变,5年以后才可重新审议应交纳的贡斌数目;土司按照传统习俗进行统治,但要听从副专员的指导;土司必须对当地治安、交通负责,如果有商人在当地被抢劫,土司要交纳赔偿金;土司之间如果有争议应提交副专员裁决;如果政府要在当地开采矿物,那么除了给予当地居民一定的补偿之外,不应再支付任何费用;土司应配合政府缉捕罪犯;土司对大明百姓没有司法管辖权。当然,除此之外,对谬沙(食邑者)和收税官也会颁发委任状,但其中涉及内容显然不及土司全面和详细,主要集中在税收和遵守法律方面。”
在丁玉杰的话声落下时,原本只是静静听着的沐天波,这时才道出他的疑惑。
“那丁主事,于阿瓦城设立定南城,设定南专员,专事夷物,确有必要,只是这设立副专员又为何事?”
接着沐天波又道出了他担心的地方。他隐约的已经猜出了这副专员的用途了,恐怕就像当年皇帝任命的镇守太监、督抚巡按、三司官员、参赞军务等职务一样,不过是为了分担与争夺土司的权力,从而保持某种制衡与限制,不过沐天波同样也知道,那些土司可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蠢,他们又岂会容忍有人争夺他们的权力?
“以本公看来,那些土官本就来对其于部内特权极为敏感,过多干涉土司内部是极不明智的,如果我等派出这副专员,这岂不就是“流官?”会不会过多的干涉其内部事务?若是其视副专员为“流官”,惧怕“改土归流”又该如何?”
因为沐家世代管理西南土司,所以沐天波自然知道,直接统治土司非但成本极高,而且注定会失败,沐家在这方面的经验非常简单,就是借助土官让他们自然管理自己。而“改土归流”总会导致内乱,毕竟任何人都不愿意坐视权力为他人夺走或者分担。
“以本公看来,最简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借助土司土官管理本地,而不是直接派遣官员,加以直接统治,至少在“改土归流”的时机尚未成熟之前,是万万不能如此。”
“国公所言极是,经略亦认为间接管理,是成本最低且最有效的管理方式,不过,经略亦以为,我大明于此地,不能再像过去一样,只取羁縻臣属之义,无利土地之心;有征服之武功,无建设之政治。至于这副专员,则是取其土地之利,行建设之用。”
见沐天波对副专员的用处似乎有所不解,于是丁玉杰便解释道。
“这些副专员,与其说是官员,倒不如说是教员,我中国之所以得以诸夷认同,凭得正是对诸夷之文章教化,所以副专员只在其土司所内推广教化,同时,调查土司所内的森林矿产以备开发,而开发森林矿产又可以令土官从中获利,那些民也在这一过程中变得富裕起来。他们也乐于为我们服务,并接受我大明的统治。当然,在这一过程中,与其建立起更为紧密的附庸关系,将他们扶植成在这里的统治的代理人。而他们将会接受了大明的生活方式,不仅会把儿子送到定南或者平南接受教育,在未来他们甚至会送儿子到南京接受教育,如此,在未来他们才会不断的认同大明,在百年后,甚至两百年后,我大明才能与此地推行“改土归流”,设立郡县,令其成为我大明本部诸省。”
这才是经略“三宣六慰”的最终目标,此时丁玉杰并没有说,在当初他与经略见面时,经略曾谈到明朝经略“三宣六慰”的失败,也谈到了经略四川、云南、贵州以及广西等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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