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9章 工厂(第一更,求月票) (第2/3页)
一样。看着媳妇,赵初年心头一暖,像是鬼使神差似的说道。
“喜儿,若不然,不然,我便进厂子里干活吧,总省得像这一样,在码头上干活,成天都是靠天吃饭……”
去厂子里干活,对于自在惯了的男人来说,总归有些不太习惯,可是,当适应下来之后,倒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对于赵初年来说,他甚至适应的比其它人更快上一些,至少在这军靴厂里,很多缝鞋的技巧,他是一学就会,那浸桐油的麻线,在他手里就像精灵似,不时的在那一个个已经压出的针眼里穿行着,然后用力将其缝紧,最终,一只只近膝深的牛皮军靴,从他的手中缝出。
和军靴厂里的工人一样,赵初年并不需要学会全部的工序,他只需要学会缝合其中的几个步骤,所以,上手倒也很快,这是忠义军的工厂与其它的作坊最大的区别,它的区别不仅仅只是规模,最大的区别是分工,每个工人只需要负责其中的几个工序,如此一来,倒也省去了学徒工的漫长的学徒期,只需要几天的功夫,他们就能基本掌握其中的几个步骤。
“现在制靴厂中一共有工人652人,目前每天可以制造牛皮靴275双,在未来他们的手艺会越来越成熟,预计未来日产量可以达到600双以上……”
作为皮靴厂的经理,在经略的面前梁凤喜显得有些紧张,尤其是在经略拿起一只皮靴的时候,他总是会有些担心的看着那靴上的针线是缝的是否密实。担心那靴底的防滑铜钉是否规范,甚至还有那靴跟后方那一圈似马蹄铁似的铁掌,是否合根。
拿着长筒军靴的朱明忠,倒不知道梁凤喜在想什么,这会看着这种后世鼎鼎大名的“普鲁士靴”,他的心底倒是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了俾斯麦的那句话“军靴的样子和行军时的脚步声,是军队的有力武器。”。这军靴声是不是武器,他并不清楚,但是军靴绝对是不逊于步枪的武器,毕竟士兵需要靠着它步行。
尽管硬底长筒军靴是沉重且笨拙的,但是它却可以在长途行军的时候保护军人的小腿和足部,从而让部队保持战斗力。当然,之所以选择长筒军靴,并不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军靴的号码简单,只有大中小三个号。它不讲究尺寸,因为除了军靴之外需要裹脚布,而裹脚步又分两种:夏季穿的薄棉布制的、冬季穿的毛料制的。其形状为长方形,长约三尺,宽一尺,它可以让宽大的鞋子合脚。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长筒靴是全天候的舒适的军鞋,对军人,至少对于这个时代的军人来说没有比这更好的鞋子了。穿得快,不怕脏,不怕水。当然,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成本稍高”一点。
但是相比于寿命只有一两个月的布鞋来说,有铜质的靴钉、铁质的跟掌保护的牛皮长筒靴的寿命可以达到十几甚至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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