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金融(第二更,求月票) (第3/3页)
,以免利高伤民。如此可缓和百姓所受高利贷盘剥。”
这种贷款瞧着与“青苗法”有些类似,但又与其截然不同,当然对于朱明忠来说,这种小额贷款不过只是为军饷局赢得支持的一种策略。
“经略此法大善!大有宋时王文公青苗法之善,却无其流弊!”
顾炎武的称赞让朱明忠微微一笑,这种小额贷款的理念,不过只是新瓶装旧酒,与王安石的青苗法有些类似,当然,对于军饷局而言,小额贷款并不是它的主业,它真正的主业是扶持工商业。毕竟银行的作用就在于聚沙成塔,聚民间之闲财,用于工商发展。
当然,在这个工商业并不发达的时代,银行的还有一个作用,就是购买官府的公债。而这才是朱明忠各方百计推动军饷局的根本原因所在。
“经略,这军饷局届时非但可以贷银于寻常百姓,亦可贷银于官府,如此官府自然不至于无银可用!”
傅山的话声刚落,那边顾炎武立即出言反问道。
“贷于官府?百姓可以地契、房契作以抵押,那么官府可于军饷借贷,又该以何为抵押?若仅是因为军饷局为官府所办,便不作抵押?那军饷局又有何信?”
顾炎武的反问让傅山一愣,就在他自觉失言时,一旁的阎尔梅说道。
“在商言商,军饷局虽是官府所办,可无信不立,断不能因此不要官府质物,如若官府借贷,自然可以官田以至于……盐税!盐税亦可用作抵押!”
说罢,阎尔梅便看着经略,唯恐因此遭到斥责,从古至今,又岂有几人借款于官府,还敢要质物?更何况还是以税为质。就在这时,他看经略点头说道。
“此法亦可。”
其实何止是盐税可以用来抵押,对于来自未来的朱明忠来说,就是田赋、关税等等同样都可以用来抵押,甚至就连官府衙门等官产也能用来抵押,这并没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当然这种观点在这个时代显得有些太过匪夷所思,以至于阎尔梅在听到经略的赞同时,甚至有些不敢确实,至于朱明忠则冲其略点下头,心底这会甚至已经将阎尔梅的去处安排妥当了——军饷局。
“非但盐税可以抵押,如山矿、田产等官产亦可抵押,若是官府以质押物向军饷局借款,自然不会影响到军饷局信用,而且官府也可将原本的死物变成现银,应一时之急,而无须加税地方,盘剥百姓!”
相比于阎尔梅,傅山似乎走的更远,看得也更远一些,他的赞同让顾炎武行是沉思片刻,然后反问道。
“青主所言诧异,如此抵押官物自然可解一时之急,可将来官府如何归还借款,毕竟这贷款是有利息的,到最后不还是要加税还债?”
顾炎武的反问,让朱明忠哈哈一笑,然后笑说道。
“如此,才需要官府千方百计拓以财源,而不单单只是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