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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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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8章 后果 (第2/3页)

人去做呢?”

    审讯官又追问“他引用二王的原因”。

    他回答说:“奸臣误国,虽然能欺骗皇上,但一定不能欺骗二王。”

    “最亲近的莫过于父子,皇上如果问二王,他们一定会说出奸臣的过错。”

    而且严嵩父子作恶多端,“除了二王,还有谁敢不惧怕严嵩呢?又有谁敢说出他的过错呢?”

    审讯官一无所获,在拶指、敲杖、夹棍等各种刑罚都用过之后,给他钉上肘镣送进了监狱。

    到了二十二日,皇帝又下了圣旨,命令锦衣卫再打他一百棍,然后转送刑部监狱,从重治罪。

    嘉靖命令刑部给杨继盛定罪。

    刑部尚书何鳌是严嵩的门生,侍郎王学益是严世蕃的儿女亲家,他们遵照严嵩父子的意旨,拟定了“诈传亲王令旨”的罪名,按照《大明律》的规定,此罪应处以绞刑。

    刑部郎中史朝宾刚正不阿,坚决反对,他驳斥说:

    “没有这件事却硬拉扯在一起,以此来判人死刑,作为臣子阿谀奉承而侮辱国家法律,怎么能这样呢?”

    但是何鳌、王学益强行定稿,命令他署名签字。

    杨继盛虽然被打入死牢,但仍然泰然自若,读书不止。身陷囹圄之中,他仍然挂念着百姓的穷苦,上书给内阁次相徐阶,陈述自己对救灾的看法。

    在朝审的路上,他戴着刑具长板扭镣,“围观的人像一堵墙一样,多到连路都走不通”。

    杨继盛深受感动和鼓舞,吟诗道:

    “风吹着枷锁满城飘香,人们簇拥着争看这位员外郎。哪愿一同被称为义士,只是可怜戴着长板镣铐去见君王。……生性怪癖生来就不怕死,这身体原本就不会像杨朱那样逃避。”

    杨继盛被判死刑后,皇帝命令暂时监禁等候处决,并没有立即执行。

    三十二年九月、三十三年九月两次朝审时,吏部都以“按照法律,案情属实”,奏请执行死刑,但皇帝再次犹豫不决,仍然命令暂时监禁。

    到了三十四年五月,总督南直隶、浙江、福建军务的张经、浙江巡抚李天宠被严嵩的义子赵文华诬陷,以“玩忽职守、祸害百姓”的罪名判处死刑投入监狱。

    严世蕃知道,皇帝对军务失职的边疆大臣一定会严惩不贷,因此在本年秋审死囚时,就将杨继盛的名字附在张经、李天宠案件的末尾,一起上报。

    皇帝下令,“依法处决”,立即执行。

    嘉靖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九日,杨继盛在市集中被斩首。

    终年四十岁。临刑前,他意志坚定,声音悠长地长啸,吟诵着流传千古的绝句而死:

    浩气还太虚,丹心照万古。生前未了事,留与后人补。

    …………

    祁东楼收回回忆打断眼前李进的背诵:

    “那你可知道杨继盛的下场?”

    “大不了一死,到下边与杨公等着严家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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