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章 罪名 (第3/3页)
“小妹你怎么看?!”
一旁的徐妙云一边吃着糖沾,一边看着江湖话本,开口道。
“既然左右为难,不知所措,那便放弃文颉!”
徐膺绪眉头微皱,“这不显得我中山王府怕了他大理寺了吗?!”
徐妙云丝毫不给两个哥哥留面子,“你们若是不忌惮大理寺和杨清源,怎么会迟迟做不出决定?!”
徐膺绪、徐忠寿:“……”
自家妹妹说得好有道理,但是能不能不要这么直接地打自家兄长的脸面。
“文颉本来就算不得我凤阳一系的核心成员,日前已经表明过自家的态度,犯不着为了他和大理寺、都察院死磕!!”
“况且……!”
徐忠寿和徐膺绪追问道,“况且什么!”
徐妙云咽下最后一口糖沾,擦了擦嘴不以为然地说道,“况且,他们未必能想得出杀文颉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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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杨清源来到了都察院中。
李寻欢为首的都察院众人已经大功告成,李寻欢连奏疏都写好了!只要润色修正之后,便可上呈天子。
“李兄,介不介意我先看看你们的奏疏!”
李寻欢毫不在意,以他和杨清源的交情,这都是小事!
杨清源接过奏疏简单翻阅,其中的内容果然与杨清源所猜测的一致。
都察院的一众御史,结案干净利落,将文颉所犯之事,几乎都查清楚了,洋洋洒洒写数万字,证据确凿,条理明晰!痛斥文颉之罪。
但是这杀不了文颉。
杨清源从袖中掏出一本奏折,“李兄,我也写了一份奏本,还请李兄斧正!”
李寻欢翻开杨清源的奏疏,一股如剑意般锋芒的杀气透纸而出!
文颉,劫掠奸淫良家妇女,致使数百户人家,妻离子散!其罪一也!
为防止消息走漏,杀人灭口,掩藏尸身,其罪二也!
与儿媳有染,有逆人伦,无耻之尤,其罪三也!
私通赵王麾下大将,有往来书信,不忠朝廷,其罪四也!
暗中勾结倭寇,出卖边防其罪五也!
豢养死士,图谋不轨!其罪六也!
暗藏兵甲,视同谋反,其罪七也!
七条大罪!足以断绝文颉的一切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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