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章 宝琳 (第3/3页)
二月,正是草长莺飞,拂堤杨柳的好时候,两人举行了婚礼,并没有很隆重,只双方的亲朋好友参加了,摆了六桌。
邓卫国给的聘礼是一台缝纫机和一块手表,六十六块钱,外加二十斤猪肉。
缝纫机和手表宝琳都带走了,除此之外,还有她爸妈给的四百块钱和七十二条腿,被子两条,都是厚实的棉被。
宝琳临出嫁的时候,晒嫁妆的那天,整个上河村都被震到了,他们没想到王建党和苏红英竟然这么阔气,给宝琳陪嫁那么多东西,这可是十里八乡头一份啊!
苏红英和王建党倒是没觉得有什么,缝纫机和手表是人邓卫国送过来的聘礼,那四百块钱还是宝琳自己的,只不过是代由他们两口子攒着。
这么多年,每个月十块,宝琳交到苏红英手里的钱,有八百多块,她都没花,原本是想全部让宝琳带走的,可两人胶着了半天,最后带走了四百,剩下的,宝琳让她妈给她存着,以后她有困难了,再来向她要。
当然,说是存,其实是让她爸妈留着,这钱本来就是给他们的,从没想过再要回来,那四百块钱,还是推辞不过,收下的,他们说要给她做脸,给她撑腰。
对于这个婚事,无论是邓家还是宝琳家都很满意的,王宝琳有本事,邓家人不会觉得她一个农村娃配不上邓卫国,王家就更不用说,宝琳能在三十岁前嫁出去,他们就已经谢天谢地了,毕竟这时候的主流思想就是这样,你到了年纪,不结婚不生娃,那就是思想有问题,出门都会被人用异样的眼神洗礼。
邓卫国准备的聘礼,都是他自己花钱买的,就是缝纫机和手表的票比较难得,他在带宝琳回去看过爸妈后,就让他们留意票了。
宝琳的嫁妆,在她带着邓卫国,提着大巴小包的东西回村的第二天,王建党和苏红英就已经在准备,三个月的时间,七十二条腿的家具和两条大棉被,就都准备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