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十章 东胡王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十章 东胡王 (第2/3页)

次又得如此强悍。虽说东胡疏于防范,给打了个措手不及。可是,东胡地域那么大,战略空间足够,到现在。东胡都没有组织起有效的抵挡。

    别的不说,光是这份神的进军,就难能可贵了。虽然周阳他们对匈奴很是痛恨,却也没有抹煞他们的优点。

    “你们可知,匈奴为何进军如此神?”张辟强最后问道。

    “这个”匈奴四条腿,突然动手,要不快捷都不行。”李广略一思索,大声回答。

    “是呀!”众将齐声附和。

    匈奴自小生长在马背上,生就四条腿,来去如风,快捷异常,今日在东,明日在西,让人无从捉摸。在大漠上纵横驰骋,正是其所长。在东胡没有防范的情形下,要不快捷都不行。

    “飞将军所言虽是有理,却不尽然。”张辟强摇摇头,有些好笑道:“这是拜大帅所赐!”

    “我?”周阳大是惊讶,嘴巴张得老大。

    这话要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小周阳自然是不信的,可是,这是从张辟强嘴里说出来,那就不同了。

    “没错!”张辟强打量着周阳:“大帅有所不知,匈奴此次用兵的打法,与以往大不相同。匈奴效仿大帅,人手一枝铁心树做就的木棒。削得尖尖的,锋锐异常,用弓箭射杀之后,就端着木棒冲锋。二十万匈奴,人手一根木棒,端在手里冲锋,那是何等的凶悍,大帅是再清楚不过了。”

    匈奴与东胡大战,每次战役,不一定都是二十万人,少则数千数万,多则十来万,甚至十几万。不管有多少匈奴。端着木棒冲锋,那威势相当惊人。

    对于此点,周阳他们再清楚不过了。谁叫这是周阳的明呢?数年前那一战,周阳就是给汉军骑兵装备了长矛。由于长矛不足,还把长戟当作矛用,装备给了汉军骑兵。

    其效果是不用说的,有目共睹。往往能制造巨大的混乱,为接下来的砍杀创造更大的优势,这让匈奴吃足了苦头。

    这几年来,汉朝虽然没有对匈奴用兵,却也在打探匈奴的动静,知道这是中行说的主意。可是,就不知道匈奴用过。毕竟匈奴西征,对汉朝来说,那太远了,隔了几千里,要想打探清楚,难度太大。

    “虽然是木棒,不是长矛,锋锐坚固皆是不如,却也让匈奴大占上风。匈奴一冲,东胡往往是人仰马翻,溃不成军。”张辟强冲周阳一竖大拇指,赞道:“大帅教了个好弟子!”

    “哈哈!”李广他们大笑不已。

    听了张辟强的趣话,周阳也是莞尔:“要不是听闻二叔祖细说,还不知道匈奴有如许变化。”

    东胡的鲜卑部主要居住在现在的兴安岭一带,离汉境太远。汉朝要派人去侦探,难度很大,并非周阳没有做。

    “大帅,眼下有一个难关,不知你可有打算?”张辟强问道。    “你说的是渡饶乐水一事吧?”周阳眉头一挑。

    饶乐水,就是现在的辽河,是东胡境内有数的大河了。正拦在汉军前面,汉军要北上,必须渡过饶乐水。

    要想不渡河,就得从西边饶过去。那要多走很多路不说,还要进入匈奴境内,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只有渡河一途了。

    “这事,我们有所准备。”司马义接过话头道:“我们已经准备了很多工匠,最多半个月就能架好浮桥。”

    “办法是不错,就是耗时太多了。”张辟强摇头:“若是半个月才渡过饶乐水,东胡早就落到匈奴手里了。大汉此次出兵,是要收东胡之地,有些人需要借助匈奴的手来杀,有些人却是需要大汉来杀。时间不等人呐,半个月太长!”

    汉朝要想收东胡之地,必须恩威并济。要立威,的须要杀人。等匈奴给杀光了,汉朝立不了威,虽然仍是可以收地,就会埋下祸端,张辟强虑得很远。

    “你可有妙法?”周阳问道。

    “这事,我正愁着呢。”张辟强眉头一挑,有些无奈的道:“实在不行,可以先渡过一支,去把东胡王捉了。”

    打蛇打七寸,擒贼擒王,无论如何。东胡王一定要控制在手里。不能让匈奴给捉了。张辟强这办法,不失为一个应急之策。

    “好妾意!”周阳赞户句,话锋一转道:“其实,要渡过饶乐水,用不了那么长时间。”

    “哦!”张辟强大感兴趣,问道:“大帅,你可有妙法?”

    不要说在冷兵器时代,就是在现代社会。军队渡河都是一件极为复杂而麻烦的事情,往往要担搁很长时间。

    “禀大帅,船只征集好了!”赵破奴快步进来,向周阳禀报。

    “好!”周阳夫声赞好。

    东胡虽然是游牧民族,以放牧牛羊为生。可是,并不是说没有船只。要知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饶乐水附近的东胡百姓。就有不少以打鱼为生,船只是少不了的。虽然这些船只很小很粗糙,没法与汉朝的船只相比。

    “要船做什么?”司马义一脸的疑惑。

    不仅他不解,就是张辟强他们也是不拜

    周阳没有给他们解释,而是道:“你们带来的工匠,正好派上用处。要他们弄木板,越多越好!越快越好!”日o8姗旬书晒讥口齐余

    “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