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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章 谁是谁冤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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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第五章 谁是谁冤家? (第3/3页)

说,无论那一搏是成是败,事后自己定去王家请罪,认打认罚,绝无二话……

    谁知道,都说再也醒不了的王二郎,他突然就醒了!

    那rì在陆家的药店碰到王贵,得知了这个消息,林清儿是既高兴又郁闷。高兴的是,王二终究还活着,这样自己的负疚会小很多。郁闷的是,这家伙都躺了半年了都,为啥不能再躺会儿,等我忙完了再醒?

    那样本姑娘也能争取个主动坦白,哪像现在这样尴尬,好像是他不醒,自己就会继续瞒下去似的!

    唉,现在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林姑娘幽怨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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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志要打造‘励志传奇――浪子回头金不换’的王二郎,没想到一个讨要汤药费的举动,竟让自己前功尽弃,在林姑娘眼里,又成了那个无赖王二!

    不过他也确实是无赖,就算王二听了林姑娘的话去告状,也没理由非让人家负责,又不是人家逼他去的。甚至,他打算拦驾喊冤,都不是为了林姑娘!

    在这世上,所有人都把王二当成废物、败家子,根本没有一个人理解他。直到现在的王贤和他融为一体,才知道这孩子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坏,他只是个一心想回到过去的可怜人儿。

    要知道,就在两年前,王家还是县里很有地位的上等人家。当时王老爹还没下大狱,而是县里的刑房司吏!后世人总以为微末小吏,不足道哉,但其实真不是这样。一个县里才几名官?除了县太爷和‘二尹三衙四老典’之外,就数六房司吏权力大了。打个不恰当的比喻,王老爹原先的职位,那就是县公检法、司法局、政法委……这一系列司法机关的总办主任!

    当时的王老爹,那真是县太爷倚仗、士绅巴结、百姓畏惧的大人物!县里只要跟司法刑律有关的事情,都要过他的手,所谓‘吃了原告吃被告’、再加上各种陋规常例,不用去枉法害理,也赚得盆满钵满!

    当时的王家,称不上大富,却绝对是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宅子住着、丫鬟仆人使唤着,王贤这位斗鸡走狗、游手好闲的富少爷,自然应运而生。

    但福祸无常,王老爹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终于在两年前,这个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老江湖,一头栽进了林家的案子里……

    对于那个改变自己人生的案子,王贤自然刻骨铭心,起先只是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后来家属上告,却被知县驳回。谁知正逢分巡道巡视县里,家属再次上告,不仅把案子反过来,还把知县以下数名官吏拖下水,王老爹身为刑房司吏,首当其冲,如何幸免?先是拟判杖二百、流放三千里。后来家里花了重金疏通,才改在绍兴盐场服劳役。

    这案子对王家的打击是致命的,老爹在任上的收入、特权没有了,还被追了赃款,缴了罚金,再加上关系都打点到京师了,就是有座金山也掏空了。

    何况王老爹当上司刑相公也没两年,家底并不丰厚,王家焉有不败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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