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第2/3页)
演唱的是那首名为annibal的序曲。这首序曲是这部音乐剧中最著名的一首歌曲,旋律激昂优美,气势恢宏,让人百听不厌。
有些歌是可以听一辈的,即使关于它的所有影像记忆都已模糊甚至褪去。但这些旋律总会让我们不断地经历那些似曾相识的感动……,方默南曾经去百老汇看过这部歌剧。就想起这部歌剧《歌剧魅影》在全球取得了超过32亿美元的令人生畏的票房,经久不衰。
当杰瑞唱时。‘哇……’他的声音非常的有质感,不是专业人员根本听不出来。
方默南事后问玛瑞才知道两人在学校时,曾经是合唱团的,难怪如此的出色!
一曲终了,众人拍的手掌都红了,杰瑞夫妇演艺的非常的完美。
方默南摇摇头,还是少了些什么?玛瑞看着好奇地问道:“南!有什么不对吗?”
方默南指指自己“我吗?”大家都看像她,玛瑞鼓励地她。
方默南笑着道:“我就这么一说,你们就一听,毕竟我不是专业人士,根据这部歌剧所描写的场景,曲风应该可以更华丽、诡异、暗黑、疯狂至歇斯底里的哥特风格。”
“这样吗?”安德烈斯走到钢琴面前重新演绎起来,比起刚才有了质的变化,更符合原著氛围。
“嗯!大师,就是大师。前奏有教堂的管风琴更好!”方默南摸着下巴说道。“气势宏伟、庄重、音色饱满,更符合暗黑的风格。”
安德烈斯想了想道:“有道理。”他记在心上。
接下来就该方默南他们一家的表演了,主要的就是两个小姐妹,她们两个在异国他乡,当然唱的是民歌,音乐没有国界。
民歌原本是指每个民族的传统歌曲,每个民族的先民都有他们自古代已有的歌曲,这些歌绝大部分都不知道谁是作者,而以口头传播,一传十十传百,一代传一代的传下去至今。不过今天我们所说的民歌,大都是指流行曲年代的民歌,所指的是主要以木吉他为伴奏乐器,以自然坦率方式歌唱,唱出大家纯朴生活感受的那种歌曲。
民歌,人民之歌。从古至今,无论东西南北,每一时代、地域、民族、国家;在不同的地理、气候、语言、文化、宗教的影响下,都不其然会产生一类别人类自娱、文化留传或生活实质的宣泄。
华夏民歌多种多样,山西民歌,曲调优美,易于传唱,感情真挚,情真意切,富有浓郁的乡土气息。
蒙古长调,字少腔长、高亢远、舒缓〖自〗由,宜于叙事,又长于抒情。
倾心听一曲长调牧歌,犹如站在苍茫草原向大自然倾诉体验。这种艺术境界音乐家可以称之为“天籁与心籁的完美统一”而美学家则称之为“人和大自然高度〖自〗由完美的统一”。人还是太少了,如果人多起来,持续的低音,就会产生庄严肃穆、声势浩大、辉煌壮丽的气势;就会有排山倒海之气概。二者均能使人产生一种雄浑壮美的崇高体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