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二章 好“穷”! (第2/3页)
用其1.4%的股份抵押,便能轻松借到10亿美元,不过这个是林风旗下的旗舰公司,也是林风绝对不能放手的公司,虽然只是1.4%股份的抵押,但想想,林风断然放弃。
至于旗下其他上市的“起点快餐店”,总共市值也才4亿美元不到,想要拆借,实在太难。何况“起点快餐店”也关系到林风日后的大计,也是绝对不能放弃的。至于旗下其他公司,均未上市,且正在蓬勃发展阶段,这个时候进行拆借,无疑是最愚蠢的行为。
看来看去,也只有林风手握有的“沃尔玛”2%股份,市值38.5亿美元,是最佳的拆借途径。毕竟“沃尔玛”和林风的产业关联不大,而且林风也不可能控股“沃尔玛”。毕竟就算沃尔顿家族愿意出售股权,美国'政府'也会否决林风的收购。因此,既然林风目前缺钱,最应该抛售的便是“沃尔玛”股份。
不过目前,年后黄书琪刚刚去了“沃尔玛”总部担任董事,正在实行林风的“偷师”计划,学习“沃尔玛”先进的物流系统和供应链管理程序,如果这个时候林风卖了“沃尔玛”股份,黄书琪也只能离开。这点又非林风所愿。何况根据“沃尔玛”去年的财务状况分析,今年“沃尔玛”的盈利将在每股0.43元附近,林风握有7000万股,每年便是3010万美元的分红。按照艾比-科恩推荐,购买了“沃尔玛”后,就不要抛售了。等着分红便行,何况拥有这2%股份,很多关键时刻还能起大作用。
头疼的挠挠头后,仔细看着自己的财务清单,林风无奈感叹一声――好“穷”!
可不是么,自己贵为世界第三富,手可用资金仅仅只有1.4亿美元。想要购买一个托特纳姆热刺都没钱。仅相关硬件设施的投入便要10.75亿美元,而且这还不算购买球员的花费。如果想要购买球员,至少还需要投入2-3亿美元现金(保证未来五年的转会市场投入),这样算来,林风至少需要13-14亿美元的现金。扣去手拥有的1.4亿美元,也还差12亿美元。
12亿美元,换作股票,那对林风不算事,但换成现金还真够林风头疼的。
犹豫半天之后,如果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林风也只能决定通过“沃尔玛”股份来拆借资金了。当然,经过艾比-科恩的推荐,林风将准备通过借贷抵押的形势来拆借12亿美元资金,这样既能保证林风继续握有“沃尔玛”2%股份,也能保证林风获得充足的资金。只是背负12亿美元的债务,承担一点利息而已。不过以林风的身家,这点债务实在不算什么。
就在这时,一个电话打来。林风一看,穆里尼奥的电话。
“嘿,林,你真的准备收购托特纳姆热刺么?”穆里尼奥的声音里透着一丝兴奋。
“恩。怎么样,何塞,满意么?”林风笑问。
“不错,非常合我意!”穆里尼奥一脸赞赏,“林,说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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