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三章 秘密武器 (第2/3页)
所有报纸的头条无疑都是林风向乔布斯的宣战。
上次因为林风投资拍摄《越狱》就强烈抨击了林风的《华盛顿时报》,似乎是铁了心和林风作对,这次以《国小子挑战美国巨人》为标题,对这次事件大肆报道。
在美国,“小子”这个词带点蔑视的意思,加上“美国巨人”二字,无疑对林风充满了蔑视。章通篇就在抨击林风的狂妄无知和自以为是,更是不停讥讽林风的“魅影”在美国创下零销售的记录,这次灰溜溜的跑去欧洲想要去“拣”便宜,还恬不知耻的向“苹果”公司挑衅,将林风形容成一个狂妄、无知和无耻。更断言,“魅影”在欧洲一定会被“ipod”再次击败。
其最为过分的是,《华盛顿时报》在报纸里宣称,林风瞧不起美国国民偶像小甜甜布兰尼,说整个“ipod二代”新品展示会上,林风从头到尾就对小甜甜布兰尼不屑一顾,态度极为蔑视。
这则不负责任的报道,也直接让林风再次成为美国公敌,小甜甜布兰尼的粉丝更是扬言让林风滚出美国。对于这则不负责任的报道,谭智提议让林风付诸法律,罗恩律师事务所也打来电话,询问林风是否需要他们的法律服务,并保证能让《华盛顿时报》在头版刊登道歉声明。
不过林风想了想却放弃。这种官司是打不清的,而且现在小甜甜布兰尼在美国正式火爆的时候,林风可不想现在去触这个霉头。毕竟粉丝的疯狂林风是深有体会的。不然,《劲舞团之全明星阵容》也不会创下夜赚1亿的记录。
至于让《华盛顿时报》公开在头版道歉,林风倒颇为意动。不过不是现在,是日后。等“魅影”战胜“ipod”时,就是让《华盛顿时报》道歉的最好时机。
《华盛顿邮报》还是本着固有的严谨,仔细分析了林风的“魅影”和“苹果”的“ipod”的优劣,坦言两者各有优劣,在欧洲市场很难断言谁会取得优势。不过最终《华盛顿邮报》还是站在乔布斯这边,坦言虽然两家公司的产品各有优劣,一个价格有优势,一个容量上有优势,很难决出胜负,会各自占领各自的市场。不过小甜甜布兰尼的出现,却是其最大的变化。《华盛顿邮报》坦言,以小甜甜布兰尼如今在全球的影响力,“苹果”的“ipod”必胜。
至于“魅影”的代言人杰西卡.阿尔巴,《华盛顿邮报》坦诚,杰西卡的确很'性'感,也很漂亮,但在全球的人气是无法与小甜甜布兰尼相比的。“魅影”想要靠杰西卡来击败小甜甜布兰尼,无疑痴人说梦。
对《华盛顿邮报》的结论,林风不屑一笑。如此不看好自己,你们就等着瞧吧!
至于美国其他报纸,和《华盛顿邮报》和《华盛顿时报》的论点差不多,要不就一味偏袒乔布斯,要不就立,但也是相对的立。总之,美国所有媒体都统一认定这场欧洲市场的战争,乔布斯的“苹果”将毕生无疑。就连美国的博采集团也趁机开出赌盘:乔布斯胜,2赔1,林风胜1赔4。(以“魅影”和“ipod”在欧洲的最终销量论。
当然,也不是所有媒体都是如此,例如属于林风自己的电视台“fsn-houston”,台长特里就询问林风,是否为“魅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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