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捏柿子 (第2/2页)
“是啊,老卵,这种傻逼老子一天捏死千百个……”
就有人接道:“是啊是啊,妈了个逼的,这种蠢货还敢和撇子叔抢地盘,这不找死吗?看他妈还敢那吆喝,老子他妈现就想把他的破烂摊子给拆掉。卖卖卖,卖他妈了球!”
有一个肥胖的胖子像公鸭嗓子般嘎嘎笑:“哇嘎嘎嘎……这兔崽子老子认识。老子道谁得罪撇子呢?!不就是老子施工队里头,那搬砖头卖苦力的李大傻的儿子吗?!听说还是名牌大学生呢!怎么?如今子承母业,不读书改卖臭豆腐了?!呆会儿撇子千万别停手,把这蠢蛋往死里打,也好帮李傻子教育教育他龟儿子,长些记性……”
胖子话刚出口,便引起众流氓肆无忌惮的笑。
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开始这帮流氓不清楚撇子的对手是啥人物,都还有些谨慎。大多都是持观望态度。但今儿个听胖子一说,原来这书生模样的家伙,居然只是个毫无背景的大学生,父亲搬砖头,母亲摆夜摊,完完全全社会的底层,几乎赤贫!是个软柿子谁不想捏一把?顿时齐齐躁动起来,大有撇子一声令下,群起而攻之感觉。
而李大宝和邓晴看见,原来今天撇子要对付的人,竟然会是李牧后。也没来由的一阵脸红,暗暗替自己会认识李牧感到耻辱外,又隐隐有些担心。说到底,虽说他们都很讨厌李牧,也都爱慕虚荣,崇尚暴力,本身却还有颗善良未泯的心。他们终究是知道谁亲谁疏的。相比较撇子那种高高上,虚无缥缈的地位而言,李牧显然离他们近一些。
何况,李大宝其实与撇子不熟,刚才还被撇子当众羞辱一顿,嘴里不说,心里不怨恨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