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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第一次投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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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 第一次投稿(文) (第3/3页)

及夫人携一双同胞姐弟苍兰迦摩出游,在凶险的万魔之森边缘遭遇蛇妖,展开血战。同胞弟弟迦摩因为受到蛇妖教唆,凭空擦亮一盏魔灯,成为万魔之王的继承人。在继承仪式的瞬间万魔之森光芒大盛,所有人都昏了过去。醒来后城主及夫人双双惨死,迦摩的能力被封印,活着的惟有苍兰、迦摩二人,却谁也说不清发生了什么。天空之城的大祭司奔赴现场,指认迦摩为万魔之王,是一切罪孽的根源,欲将迦摩处死。迦摩不服,苍兰求情,后来迦摩被囚禁。十年后,拜占斯大陆要和天空之城结盟,约为婚姻,王室人丁凋零,苍兰无奈,不顾大祭司反对,释放迦摩。迦摩却对当初莫名被囚禁一事耿耿于怀,又见苍兰成为天空城主,误会苍兰夺取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迦摩入赘拜占斯大陆后,拜占斯国王觊觎天空之城,各种挑拨,终于将迦摩成功策反。联盟破裂,迦摩亲自率领大军攻打天空之城,魔王能力觉醒,各种属性全满,无人可敌。大祭司告知苍兰只有她的血才能唤醒迦摩的本性,不至于被魔性蒙蔽。于是天空之城城主苍兰不惜以身做饵。当苍兰心口的热血滴到迦摩身上时候,迦摩终于清醒,反手止住姐姐身上的伤口,自己从天空之城白鸟背上纵身跃下万丈高空,粉身碎骨,和魔灯同归于尽。

    整篇小说用词考究,香水味很浓,剧情画面唯美,时间轴却拉的很快,总字数一共两万多字。固然不及原著的暗黑悲剧色彩,却删除了其中不和谐的描写,更改写了结局,相比之下更符合社会主流的审美要求。何况那个年代玄幻小说刚刚冒头,建设在巨大白鸟背上的天空之城、受到蛇妖诱惑的懵懂少年等、种种新奇的创意很有看点。

    那时候胡菲菲家中还没有电脑,胡菲菲也不敢让父母知道她在偷偷写小说,只好用钢笔一个字一个字的誊抄,心无旁骛的利用放学时间狂写了一个星期,每天都写到深夜,终于抄好了厚厚的一叠。

    她一个人偷偷跑到邮局,将这篇小说寄往各个杂志社,什么《古今传奇》、《萌芽》啊,甚至连传统严肃小说刊物《十月》和《收获》,她也不放弃的投了两份。

    她将自己的笔名定为浮萍,心中却想着,海峡那边的那位大神,应该已经从偶像离婚的阴影中走出来了吧?也许那本网络里程碑地位的长篇巨著已经开始连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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