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算错人性 (第2/3页)
也听闻过此人之名,听说他乃是鲜卑与拇族混血而生,自幼便神力无匹,年少时,其母患病。他入草原之深处寻找草药,曾遇群狼,据说他当时年约十五,却以一己之力与狼群周旋,力杀饿狼十余只,后为路过的猎队所救,传闻当时他全身浴血,被饿狼所伤之处难以数计,好似血人一般,却依旧屹立不倒,奔回部族为母献药,此一事后,他便被誉为揭族大勇士。后卫柯比能所纳,方赠鲜卑第一勇士之美名
曹昂闻言呆呆的看着赵云道:“师兄,你跟我将神话故事呢?。
赵云噗嗤一笑,无奈的看着曹昂道:“我编撰这许多事骗你作甚?此确有其事。公孙大人坐镇幽州时,曾多番派人探明柯比能帐下诸将身世出处,故而对于有些人我也是知道一些。”
曹昂闻言摸了摸下巴道:“你刚才说,这筋珠是鲜卑人和鸠氏杂交的?”
赵云轻轻的咳了一声,正色道:“师弟,不是杂交,是混血而生听说其父乃是鲜卑人,当年鲜卑一支部攻略拇族之时,馅珠之父活捉欺母为奴,后两部交涉言好,其父又放其母回典蝎氏,不足五月,其母便生下筋珠,但筋珠之父是姓甚名谁,却再无所查,除了只知道其为鲜卑人外,已是无人所知
曹昂看着场中依旧斗阵的蜴珠和甘宁,低低的“哦,了一声,抬头看了看与甘宁依旧恶战的筋珠,扬眉一笑道:“如此勇士,杀之可惜,若能留在身边为辅,岂不是美事一件?”
赵云摇了摇头笑道:“他终归只是外族,若要收服,恐怕不易。”
曹昂轻轻的打了个响指,摇头道:“他若是柯比能部落的人,我也就不报这个希望了,可他却有一半的拇族终壮只是半个鲜卑人,好好计较番的话。也没有什盾;打手,能的。”
却见场中“咣”的一声,筋珠与甘宁已是错马分开,曹昂见状急忙道:“鸣金!”
清脆的鸣金声响彻在空旷的草原上。甘宁狠狠的瞪了筋珠一眼,咬牙怒道:“这次算你走运,老子下次再叫你知晓厉害!”说罢即玄转马
营。
筋珠方要杀过去,忽见曹昂在赵云等人的保卫下出了军阵,遥遥冲着能珠一拱手道:“阁下便是鲜卑第一勇士筋珠吧,盛名之下无虚士,阁下勇猛过人,网烈无匹。却是一个能令曹某尊重的对手,今日一战,你体力不济,曹某不欲与你一较长短,待柯比能来后,你我两军在一决雌雄,意下如何?”
筋珠虽然是斤,草原上的大老粗,但也是懂得进退的,自己与甘宁一场单挑,缺了气力,况且敌方有数万之众,自己的先锋军只有五千人,若是突然袭击,倒也有几分胜算,可是自己与甘宁单挑多时,敌军早有部署防备,强硬交战确实没有好处。却是暂且罢战最佳,可上次一战,筋珠领略了汉人的奸诈,不敢轻信曹昂,只是紧紧地握着弯沿刀,沉思不语。
曹昂知道筋珠心思,笑道:“放心吧,此次我不施诡计,你只管退兵,我也退兵,咱们两家同退,如何?”
筋珠犹豫了片匆,高声喝道:“好!”说罢挥了挥手中的大刀,曹昂也是挥了挥手,汉军和胡军同时向后徐徐而退,筋珠唯恐曹昂反悔,随即亲自断后。
看着越行渐远的筋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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