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代枪神(中) (第2/3页)
输,说话算数,你也别忘了你中午说过的话,自己说过的话自己要负责,我今天就是要让这不知好歹的小子知道我冯天华不是那么好惹的!”
“你!”梁意婕怒了,“阿华,真没想到你居然是这种人,你太让我失望了!”
沈昆忽然道:“都不要争了,老子爬就是,袍哥人家,绝不拉稀摆带!”
“你他妈废话什么,快给老子爬!”光头王早就等不急了。
沈昆这次没有发怒,他知道自己已经失去发怒的资格了,即使要发怒,也只能强忍。
他默默走上前,开始动手解自己裤子上的皮带,冯天华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狰狞的笑容。
……
有些故事就是在绝望中得以传奇。
爱与情也许就是其中的理由。
有种爱被称之为挚爱,有种情也被人尊为友情。
这种爱、这种情为什么能让那么多好男儿抛头领、洒热血,那是因为当你陷入绝境的时候,你才知道你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在你的身后,你还有朋友。
朋友,总是患难才见真情。
朋友,总在你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那一刻,叶翔不知什么时候窜了上来,突然一脚把沈昆踹下高台。
也不知道叶翔哪来那么大的力气,这一脚直接让沈昆趴在地上两眼乱冒金星,愣是半天没回过神来。
叶翔忽然对冯天华说道:“他是我兄弟,他闹事我有责任,我来脱,冯大少爷应该不会难为我们这些小市民的。”
他不等冯天华回答,忽然哗啦一下就脱掉了自己的裤子,穿着一条大红裤衩像条狗似的趴下了。
看着叶翔从高台上爬下去的时候,英雄战队的人顿时全部轰笑开了。
叶翔边爬边对冯天华冷笑:“还有哪些人今年是本命年,穿没穿红内裤?”
一听这句话,就连围观的顾客与保安都大笑开来,因为叶翔那样子实在是太滑稽了。
你能想象吗,一条人那么大的土狗穿着红色的裤衩和破旧的上衣在地上爬来爬去的模样。
那岂非是滑稽中的滑稽,更何况现在的人本就喜欢养狗,他们喜欢狗的可爱,有时候滑稽和出丑就是一种讽刺的可爱。
可是沈昆却一点也不觉得滑稽,他也不想笑,他只想哭,可是他却哭不出来。
他只觉得自己的喉咙哽咽住了,全身的血液凝固了,心脏跳动停止了,眼泪马上洒下了,全身就要爆炸了……
这就是叶翔,为了沈昆连尊严都可以不要的叶翔。
这就是朋友,为了朋友而不顾一切的铮铮男儿。
也许你会觉得他傻,也许你会觉得他是在故作伟大,也许你会觉得他这样做不值得,可是无论你怎样认为,你得承认,让你去地上这样爬一圈,你愿意吗?你有那个勇气吗?
梁意婕转过了头,她不忍再看。
沈昆也握紧了拳头,全身都在颤抖。
就在这时,一只强有力的手忽然按住了沈昆的肩头,紧接着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要动,就呆在这里!”
这声音听上去冰寒无比,可是让沈昆的心里却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安定。
他回头一看,居然是旺财。
旺财还是那么冷漠的表情,但是脸上的肌肉也在微微颤抖。
他也是人,是男人。
男人之间的友情,从来不是依*嘴巴说出来的,而且用手拼出来的。
旺财缓缓的走上前,就像一辆坦克车开进了人群里,步伐沉稳而有力。
那一瞬间,所有人就包括在地上的叶翔都忽然感觉到了一股极强的杀气从人群里传来,旺财整个人就似一把冰冷锋利的剑刃站在那里。
剑未出鞘,但剑气已经震慑人心。
旺财静静的走到冯天华面前,平静的吐出一句:“让他起来!”
冯天华也呆住了,他发现眼前这个人每走一步路都那么有力,每说一个字都那么有份量,任何人都无法抗拒他的气势。
他的话仿佛有种魔力,令你不得不照办。
冯天华点点头,冲叶翔喊道:“你起来!”
沈昆一下子就冲过去扶起了叶翔。
沈昆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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