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九章西陲砥柱 (第2/3页)
肃然领命,他们深知,农乃国之本,丝毫马虎不得。
接着,秦楚的目光落在庚身上,以及他身旁几位负责冶铁、烧陶、建材的匠师。“‘星铁’冶炼,关乎军国重器,需持续精进,探索更高炉温,更佳韧性。然,铁器之用,亦需普惠于民。农具、厨具、木工工具,皆可尝试以更廉价的‘灌钢法’或改良的‘炒钢法’批量制作,降低售价,使寻常农户亦能购置。‘赤磐’(水泥)生产需扩大规模,不仅要用于筑城,更要尝试铺路、修渠、建仓,乃至用于民居,使其坚久耐用。”
他又看向负责“燧石”项目、面色严谨的老工匠:“‘燧石’之威,已见分晓。然其性烈,制作存储使用,必须万无一失。后续研发,首要在于稳定与安全,其次才是威力。同时,可尝试将其原理,用于开山采石,或研究其燃烧之力,能否驱动机械。”
此言一出,众人皆是一怔。用那骇人的“雷霆”之力去开山?驱动机械?这想法着实大胆,却也让几位匠师眼中露出了思索的光芒。
秦楚最后望向韩悝和几位新投效的、精通数算与管理的士人:“技术革新,需有制度保障与精准核算。我意,在工正司下,设立‘标准化曹’,专司制定各项器物、工程之标准,绘图立规,颁行全境,确保质量统一,部件通用。设立‘考功曹’,对各工坊产出之数量、质量、耗材进行严格核算,优者奖,劣者罚。设立‘物料曹’,统筹管理各项原料采购、储备、调配,杜绝浪费与贪腐。”
这是将现代标准化管理、绩效考核和供应链管理的雏形引入这个时代。韩悝与那几位士人仔细听着,眼中异彩连连,他们能感受到这套体系背后蕴含的高效与严密。
“此外,”秦楚补充道,“官学‘格物’、‘农工’二科,需与工正司各坊紧密联系。学子需定期入坊实习,匠师中之佼佼者,亦可入官学讲授实践经验。学用结合,方能使知识落地,技艺传承。”
一场“工正议事”,勾勒出了郇阳未来产业发展的清晰蓝图:以农业为基础,以钢铁、建材、能源(石涅利用)为重点,以标准化和管理制度为保障,以官学人才培养为源头活水。
议事后,各项举措迅速推行。工正司下属机构变得更加庞大和专业化,新的标准图册被印制出来,分发到各个合作匠坊。郇阳城内外的道路开始尝试用碎石混合“赤磐”灰浆进行硬化,虽然只是主干道,但平整度已远超以往。灌钢法冶炼的廉价铁器开始出现在市集,虽然品质不及“星铁”,价格却亲民许多,引得百姓争相购买。
格物院内,除了继续改进守城弩和“燧石”外,也开辟了新的研究领域。有匠师受水车启发,开始尝试设计利用水流之力带动鼓风机,以期提高冶铁炉温;有匠师则在秦楚模糊的指引下,开始摸索如何将石涅燃烧的热能更有效地利用起来,而非简单地取暖或烧制陶器。
郇阳,这座刚刚经历血火洗礼的城池,正以一种前所未有的速度,将知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生产力。战争的阴影尚未远去,但在这片土地上,一种名为“工业”的萌芽,正在秦楚有意识的浇灌下,悄然破土。它不再仅仅是服务于战争的“奇技淫巧”,而是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开始从根本上重塑着郇阳的国力与面貌。
秦楚知道,这条路依然漫长,甚至会遇到更多的阻力与不解。但当第一个使用标准化零件、由灌钢法打造的新式曲辕犁在官田里划出深沟,当第一条“赤磐”硬化的道路在雨后依旧平坦如砥时,他相信,变革的种子已经播下,必将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长出不一样的参天大树。这,才是他对抗这个时代、引领文明前行的,最坚实的根基。
第二百八十一章考成新法
工正司的革新如火如荼,标准化与效率的理念逐渐渗透到郇阳的工匠体系之中。然而,秦楚深知,技术的进步需要与之匹配的高效行政体系来支撑和推动。战后重建的繁重事务,以及日益扩大的辖境,都让旧有的、依赖个人能力和威望的治理模式显得力不从心。吏治的清明与效率,直接关系到郇阳这艘航船能否平稳前行。
这一日,秦楚召来了韩悝、苏契,以及法曹负责人和新近投效、精于律法算学的季劼。
“《金风之盟》已定,西线暂安;工正革新,方兴未艾。”秦楚开门见山,“然,政令之通达,庶务之处理,犹感迟滞。官吏之勤惰、能庸,若无明晰考较,则赏罚不明,效率难提。长此以往,恐生怠政、乃至贪腐之弊。我欲厘定一套考成之法,诸卿以为如何?”
韩悝对此感触最深,他主管内政,终日埋首于文牍之间,对各级吏员的办事效率和质量深有体会,立刻附和:“主公明鉴!如今政务繁杂,确需一套严密之法,以核吏治,明赏罚,提振精神。只是……该如何考成,方能公允有效,不至流于形式,或成为党同伐异之工具?”
苏契也从外交角度提出看法:“吏治清明,亦是向外展示我郇阳气象之窗口。若官吏勤勉高效,法令畅通,则外来士人商旅必生好感,利于我招贤纳士,互通有无。”
季劼则从法理层面思考:“主公,考成需有法可依。其标准、流程、奖惩,皆需明文规定,公示于众,使上下皆知所循,方能令行禁止,不生冤屈。”
秦楚听取了众人的初步意见,结合自己脑海中关于历代考核制度与现代绩效管理的知识,提出了一个初步的框架:
“我意,此《考成法》需涵盖以下几要:
其一,“三簿”立规。各曹、司、县、乡,需设立“底簿”、“考功簿”、“稽查簿”。“底簿”记录本机构职责范围、年度/季度需完成之常项、专项事务及其目标;“考功簿”则由主管官员按旬、月记录下属吏员承办事项、完成时限与实际成效;“稽查簿”则由法曹及监察曹独立掌握,用于核对“考功簿”真实性,并接受吏民举告。
其二,“月有稽,岁有考”。每月,由各机构主管依据“考功簿”对下属进行初步评等,分“上、中、下”三等,评等需附具体事例。每季,由韩悝总领,法曹、监察曹参与,进行复核。每年终,进行大考,综合每月、每季考评,确定最终等第。
其三,“功过明,赏罚清”。考绩连续获“上”等者,优先升迁、加俸、赐帛;获“中”等者,留任观效;获“下”等者,视情训诫、罚俸、降职乃至革退。凡有贪渎、怠政、欺瞒等情,一旦查实,依法严惩,其主管亦需连坐担责。
其四,“事有专,责有归”。明确各项事务之主责官员与协办人员,功过分明,杜绝推诿扯皮。
其五,“通路言,防壅蔽”。鼓励吏民通过监察曹渠道,据实反映官吏政绩得失,但严禁诬告,违者反坐。”
这套体系,借鉴了明代张居正考成法的核心理念,又融入了现代管理的目标设定、过程记录与独立监督元素,力求在当时的条件下,做到相对公平和有效。
韩悝等人听完,细细品味,皆感此法规制严密,环环相扣,若能推行,必能极大提振吏治。
“主公思虑周详,此法若行,我郇阳吏治必将焕然一新!”韩悝由衷赞道。
“然,推行之初,恐阻力不小。”季劼冷静地提醒,“一些习惯了旧有模式的胥吏,或庸碌无为者,必将抵触。且记录、核查,皆需大量文书工作,对各级官员亦是负担。”
“阻力必然存在。”秦楚颔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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