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升职,宁波通判! (第3/3页)
的不多,主要是稳定为主,没有太多的苛政,没有扰民,只是修建了几条水泥路,可百姓们却是感激着。
手中拿着万民伞,李牧有些愧疚。
他做的太少了。
路上,经过黑狐岭,与三个狐狸交谈一二后,李牧离去了。
几天后,到了宁波府。
“拜见知府大人!”李牧上前道。
吴镛笑道:“皇上下了旨意,我为知府,你为通判,今天我们就一起共事了!”
“初出茅庐,很多事情不懂,还要靠知府大人指点一二!”李牧说道。
彼此交谈着,相见甚欢。
鄞县,隶属于宁波,过去吴镛是他的上司,现在也是上司。
从鄞县县令,到宁波通判,算是升官了。
鄞县属于上等县,县令属于正七品;宁波通判,属于从五品。可以说连升三级,升官速度快。
通判,相当于后世的副市长,相当于宁波的二把手。
掌控着州府的衙役,六扇门捕快,掌控着地方的兵马,还有决狱权,也有监督地方知府的责任,地位上比知府低一级,可却是制约着知府,免得知府独大。
简而言之,李牧通判的职责,相当于一个地区市的副市长,掌控着警察部队,掌控着地方城防军,可以直接调令千人以下部队,同时当然着纪检委的责任,监督着四周的官员。
虽然是二把手,可权力不小。
缺点也有,那就是升职困难。
毕竟,干出成绩属于知府,如果有责任通判背锅。
可能现在是通判,十年后还是通判,二十年后还是通判,不断平级调。
朝廷中央的官员被贬后,多数担任着地方的通判,意思是,吃苦受累你去干吧,升官是没有指望了。
可李牧很满意,今年他仅仅是二十五岁,就是五品通判了,心满意足了,即便是一辈子干到老也不错了。
他喜欢练武,喜欢读书,喜欢美食,喜欢是晒太阳,可对当官兴趣一般般,本质上他是懒散之人,像诸葛亮那样鞠躬尽瘁,批改奏章到了大半夜才睡觉,根本懒得去做。
很多文书,都是交给县丞,或是文书去处理。
他只是抓紧重要的文件而已。
还有为何要严打,扫清房间的灰尘,为的就是减少犯罪率,他也乐的清闲了,不然每天都在破案,每天都在抓拐子,还这么晒太阳,这么修炼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