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六章 月下美人,变局初始(5000)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进书架
    第六章 月下美人,变局初始(5000) (第3/3页)

掌柜有条路子,可以直通关外。

    唯一问题是,事前负责过去打点接应的义士,已经失联多时,恐生不测。

    程舟本就记性极佳,过目不忘,他相当珍视地球生活的日子,每段回忆都历历在目,那些过去是“程舟”之所以为“程舟”的根本,构成这个人的最基础要素。

    他当然清楚,电影原作里,龙门客栈是一家黑店,跟孙二娘的人肉包子铺没啥区别。

    吃人这种事情,既不是情非得已,无可奈何,便属于天理难容的恶行。

    换到这个魔改度那么高的世界,要是也没有偏差的话,他得好好跟那边讲讲道理了。

    如果对方有什么想说的,也不用作为呈堂证据,大可组织好语言,去向佛祖解释。

    除了去黑店宣讲稿子,程舟还想给厂卫和金銮殿里的狗皇帝补补课,看看当头棒喝几下,能不能提升他们的思想与品德。

    他既追求最终结果,也期待将要经历的过程。

    困守小周天多年,未曾完全炼气成炁的连绳,尚能用一条神仙索令他惊艳,换了更强的高手,又能带来怎么样的惊喜?

    武人的浪漫,就是不断进取,攀临登峰之上,再跃一层楼。

    通过一场场死斗,积攒资粮,闯过重重劫关,见证不同风景。

    一念至此,程舟想到什么,猛然止步,摆出个拳架子。

    他停得太急,站稳太快,就好像一辆高速行驶的汽车,猛然按下暂停键,停是停住了,也没有打滑,逸散开来的动能,还是震出气浪,炸开数丈黄沙。

    程舟不以为意,承前挑领,两足相拢,左手自小腹而置胸前,经右肘弯上再提,停住虎口伸出,掌根向前,指尖前顶,两肘相向裹劲,肘弯微屈。

    完成这个动作,他身边气流涌动,骨架噼里啪啦震响,炸劲、发劲、听劲,层层累加,引而不发,凭借感应索敌。

    这就是鹰捉起手,意在天生把柄,而鹰捉所至,天即塌坠。

    恰逢天幕低垂,铅灰堆叠,森然铁云淹没皓月,厚重得像是要要砸下来,不正常的元素乱流,是极端气候的前兆。

    霹雳一声,惊雷一闪,电光斩破黑夜。

    那一瞬间,程舟好像真的幻化成了鹰隼,而且是称霸潘帕斯草原的阿根廷巨鹰,上一秒还趾抓树枝,锐眼搜寻,下一秒就搏击长空,扑杀猎物。

    他的神经组织迅速传导信号,刺激受体激素分泌,向不存在的敌人,打出了恨天无把,恨地无环的无匹气势,比平时快了何止三分。

    程舟在镜宫之中,就通过照影神通,从九宫真人手中获得白莲神打的全套法门,然迟迟不得要领。

    原因无他,程舟并不信神。

    所谓“十力难制一巧,十巧不敌一信”,信者,纯也,白莲神打的精义,便在于信众对神祇的虔诚之心,用对泥胎木偶的纯然信任,激发出潜意识的力量,当然,在他们眼里,那些泥胎木偶,是拥有真正威能的神主。

    体验过穿越这种神奇的经历,程舟很清楚,或许在他不知道的世界,山中会有不死奇人,追风逐月、星海奔驰。

    那些神话里的存在,也具备真实存在的可能。

    但即便面对本尊,他也做不出把生死操于人手的事情来,更何况要把希望寄托在纯然的幻想。

    作为一名武人,程舟只信自己的拳,膝盖能碎不能弯。

    至于说相信自己做到,便能做到更多,在传统武术流派里,被称之为妄心。

    练拳是一件脚踏实地的事情,需要清醒头脑,精准衡量,若是冲昏理智,与走火入魔无异。

    这方天地的武学理念,又让程舟开拓新的视角,肉身极限可以打破,心神不是束缚,过去的常理不是现在的常理,或许世上本就没有所谓常理。

    此世之人既然做到,程某人亦可为之。

    妄心又如何?狂人本性,便在痴妄。

    走火不燃身,入魔不染神,魔走之后,方可火入!

    所谓的炼神之法,至少在初级阶段,和白莲神打有很多共通之处。

    但白莲神打的上限很低,且失之于匠气,而炼神之法经过千百年流转,不知多少人投入智慧和精力,开拓出丰硕成果,后续道路较之绵长。

    他得龙血强化,不止是肉身强横无匹,心神也早已蜕变,综合考量二者共性,触类旁通,便顿悟一点灵光,参透我相境界。

    而用来借相使力的这枚心念,则被程舟命名为——天鹏纵横相!

    天鹏者,神通广大,能拖千山、遮日月、绝云气、负青冥,纵横无所束。

    非是自夸,而是自勉,更为长生逍遥之旨,众生向往之志。

    虽说没有先天一气撑持,此法极耗脑力,容易损伤元气,或许还需要更多次尝试,逐渐领悟与完善。

    想通这一节,程舟豁然开朗,精神焕发。

    他眼带凶光,又想杀人。

    双脚疾驰如奔马,长驱过十里

    远远可见一处客栈,门板半掩,人声鼎沸。

    幌子随风飘动,上下四个大字,

    龙门客栈。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章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