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五十七章 血赚(求订阅求票票)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三百五十七章 血赚(求订阅求票票) (第2/3页)

灭霸,竟然领悟了两门大道,一种是杀戮,还有一种十有八九就是力量了!’顾青心中思忖。

    这对撞产生的力量,很明显是不对劲的,其中蕴藏了大道的气息。

    不然不可能会这么强,连他都抵挡不住!

    这倒是有点像是力量宝石在发挥作用。

    力量大道,在三千大道之中,排行第十五。

    这是专门为战斗而生的大道!

    一旦领悟了力量大道,那么每一次攻击,力量都能在无形中增强到极致。

    可以以最小的代价,打出最强的伤害!

    而且,一旦掌控了力量大道,那么就能一直维持着最强状态,直至彻底力竭!

    领悟了力量大道的人,没有疲乏期,永远都是最佳状态。

    这可比杀戮大道要强上不少。

    怪不得这灭霸,能在宇宙中维持着霸主的地位。

    哪怕不依靠无限宝石,他本身的实力,也是母庸置疑的。

    就在顾青思索之时。

    他的脑海中,便响起系统的提示声。

    【接触到剧情关键人物,激活抽奖】

    【是否抽奖?】

    顾青眼眸微微一动。

    他倒是丝毫不惊讶自己能激活抽奖。

    毕竟,灭霸这种实力强大,又是漫威电影宇宙最大的反派,不激活抽奖,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他之所以和灭霸硬碰硬的打一拳,自然也是存了激活抽奖的心思。

    顾青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始抽奖。

    这灭霸不是普通人,当着他的面抽奖,怕是会引起他的注意和怀疑。

    灭霸看着顾青,并没有因为击退顾青而欣喜,而是开口道:“怪不得你敢当着我的面将罗南杀了,原来也是获得了神格,不过,你这点神格,还差得远!”

    顾青微微一笑:“是吗,希望待会你也能这样说。”

    他的火之大道,虽然是排行前十的大道,比力量大道要高一点,但是实际上,真论实际运用,还是没有力量大道这么强的。

    火之大道之所以能拍的这么前,是因为它可以和其他金木水土组成五行大道!

    五行大道,乃是排行第五的大道!

    有些特殊的大道,是可以相互融合成新的大道的。

    五行大道,就是其中最特殊的一个。

    它由金木水火土五种大道组成,乃是构建世界最本源的力量。

    除此之外。

    还有阴阳大道,乃是有阴之大道和阳之大道融合而成!

    当然,想要融合大道,条件极为的苛刻。

    哪怕是至强者,也未必能办得到。

    “那就试试看!”

    灭霸来了兴致,体内的能量,疯狂的暴涌而出。

    他一个踏步,勐地出现在顾青的面前,再次一拳轰向顾青。

    顾青已然激活抽奖,自然也就不会再和他硬碰硬。

    铮!

    一声剑鸣,陡然间响彻而起。

    肆虐的剑意,裹挟着冷冽的杀机,燃着汹涌的火焰,同样斩向灭霸。

    轰轰轰!

    整个不毛之地,瞬间掀起万顷的烟尘。

    无尽的爆炸余波,陡然间肆虐而开。

    剧烈的震动,甚至令的整颗天神头颅,都微微倾斜了。

    顾青和灭霸的打斗越发的激烈,双方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到最后,甚至快的连残影都看不到。

    只能看到方圆数里的房屋,在顷刻间毁于一旦。

    双方碰撞了数十下后。

    轰!

    灭霸闷哼一声,身形宛若炮弹般飞出,将一处巨大的建筑,直接撞的粉碎。

    顾青手中闪耀着紫色的光芒,收回拳头,看向灭霸道:“看来,你的力量也就到此为止了。”

    灭霸缓缓起身,他身上的铠甲被直接轰烂,露出了结实的躯体,身上更是出现密密麻麻的裂缝,溢出鲜血。

    他凝重的看着顾青,开口道:“你竟然掌握了力量宝石的用法,怪不得你敢对我出手,不过迟早有一天,你会后悔拿了这宝石,这将会对你的种族,带来灭顶之灾!”

    顾青澹澹道:“真到了那一天再说吧,现在我只要把你打死,一切你想的,都不会再发生!”

    灭霸道:“你应该知道,即使你有了力量宝石,想要杀我,还是差了一点,更何况,并不是只有你有无限宝石,我们会再见的,下次见面,我会取走你的力量宝石。”

    他看了眼乌木喉,后者会意,直接勐地点指虚空。

    轰隆隆!

    刹那间,雷云般的通道出现。

    灭霸和乌木喉迈步走入其中,转瞬间就消失不见。

    顾青见此,眉梢微挑,并没有阻拦。

    从刚才的交手,他已经发现了,哪怕他手持力量宝石,也只能将灭霸压制,无法将其击杀。

    这家伙,似乎也有底牌没有使用。

    能打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更何况,使用力量宝石,也不是没有代价的。

    每使用一次,都需要消耗巨大的能量,并且会对身体产生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