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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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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3章,去北京 (第3/3页)

侧的照着自己:“我都看了二十一年了…”

    略微白皙的皮肤,没戴眼镜后显露出来的美丽双眸,以往的稚气不知何时褪去,着了一层模糊的影子。好一会儿才抬着下巴说:

    “的确太久了,久到我都忘了自己已经不是那个村里姑娘了。”

    “是吧,以前你身后都是些黄泥巴小子,现在应该都是一些经常说“好巧”的绅士了吧。”

    林义揶揄着,顺过她的小圆镜,对着自己,指给她看:

    “瞧瞧,我还是我,初心未变,容颜未改…”

    不过话还没说完,那祯就直接推搡了他一下,想像小时候那样去揪林义耳朵,却一下、两下,怎么也够不着。

    “老家来人了,我本来还是有些欣喜的,但你现在尽是些招人烦的模样。”

    “去去去,骗骗其他人还差不多,我屁股都还没沾地呢,你已经谋划着让我做酸辣鱼和啤酒鸭了。”

    说着,林义抖了抖占满两只手的塑料袋,早就看透了她的本质。

    除了刚见面的“生疏”,两人马上又陷入了一副互相嫌弃的模样,在这胡同弄子里斗了一路嘴,显得有几分亲切。

    对于胡同景色和胡同文化。林义上辈子经历的少,有也只是偶尔路过,白天夜里为那些铜臭奔忙着,根本没时间多做停留。

    在他印象里,别人描述的京城胡同生活应该是:淳朴、安闲、传统、缓慢的…

    或许,还带着些落日余晖般的怀旧色彩。诸如“一下雪,京城就变成了北平”这样的标题颇能打动人心,胡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文化符号。

    不过这一路跟着那祯从街口到她的四合院,林义和她说起这胡同感受时。

    那祯立在院子门口,轻微探头扫了眼外边,引用了老舍先生当年对北平的断语:

    “它污浊,它美丽,它衰老,它活泼,它杂乱,它安闲,它可爱,它是伟大的北平。有着古老历史的城市,大约都会这样错综复杂地矛盾着,这就是北京的魅力所在吧。”

    “果然,卖弄文青我还是不如你。”对老舍先生这话,林义并没有多少认同感,因为他不是胡同人,不曾住过。

    那祯哪里都好。就是不会烧饭做菜,嘴巴却还蛮叼。

    还没来得及品味这个有点过分安静的四合院,她就拉着他到厨房里开始准备今天的晚餐。

    “你是不是读书读傻了,才吃的中饭,就要我准备晚餐了?”

    林义看着她忙着帮自己系围兜,带袖套,恨不得在她头上敲几个脓包。

    不过那祯不是那么好相与的,摸了下打好的蝴蝶结,然后也不曾答话。

    只见这位姑娘,打开冰箱,然后开始往外搬东西:“听说你要来,我都为你准备了好多菜。这个是做红烧猪蹄的,这个是东坡肉的,这两个配在一起做烟笋腊肉的…”

    看着女人自顾自地开始点着菜,林义都有些木然,好半晌才说:“在我的印象里,这些菜都是你最爱的吧。”

    “小时候我吃这些菜时,哪次你漏过空?”每次都是如此,看到林义不想做的时候,她就是用这一招。

    “算是吧,但那又怎样,我现在不想做。”

    “我想吃,”

    “你到外面饭店里吃啊,”

    “我想吃你做出来的家乡味道。”

    “你一次性能吃这么多?”

    “我想吃…”

    “…”

    对视好久,无言的林义最终还是败了。

    “要是这么来说,你的良心可坏了。”林义有些气结:“合着你小时候都在做投资…”

    “嘁~”那祯不屑,背过身,脸上满是胜了的得意。

    一个下午,林义在做东坡肉;那祯在院里种花、洒水、培土。

    林义在处理鱼生;院子左边的葡萄架下,那祯悠闲地拿着本书在藤椅上安静地出神。

    当林义炒完最后一个时令蔬菜。太阳已然西下,一片落日的余晖洒在瓦片上,庭院里。

    渲染的霞光透过嫩绿的枝桠,照射在已然睡熟的女人身上,高低起伏,玲珑有致,竟是邻家初长成的模样。

    试着想把她那半遮面的书拿掉。但握书的那几个手指,好像格外有力,后来怕把她惊醒,林义放弃了。

    站在藤椅边端详了会,还是第一次感受这位邻家长大了。

    丰润了…

    “睡个觉都不安分。”

    林义前来本是叫她吃饭的。

    但看她这个样子,不由想起了电话里头她常抱怨的:为了论文,为了翻译,经常熬夜苦战。

    不由打消了这个念头,回到里屋,拿过一件她的外套,一股脑儿盖在她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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