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56章 权力法案四十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进书架
    第56章 权力法案四十条 (第2/3页)



    第35条 人权保障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36条 公民的权利不能被忽视或践踏,这是大汉合众国公正的要求。

    第37条 只有保障公民的权利,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和法治。

    第38条 人权的实现需要全人类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第39条 人权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第40条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和机会。

    赵云宣读完道:以上是《大汉合众国人权法案四十条》,以后任何法律发条的诞生,都不能超过《大汉合众国宣言》、《大汉合众国宪法》和《大汉合众国人权法案四十条》。下面有什么问题大家可以提出来。

    刘备首先提问:大将军,你提出颁布这么多的法律,让其他人执行,这是否是代表你开启了你独裁专制?

    赵云道:刘玄德的这个问题提出的很好,首先,我提出这么的法律条文作为大汉国的最基本发条,不是为了保障我个人利益的,是为了保障每一个大汉公民的利益不受专制独裁侵害。并且这些法律发条都是草案,还没有通过国会的正是通过,因为国会还没有正式成立。

    也就是说这些法律的通过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也不是我一个人制定的。需要国会修改通过。国会代表了全体大汉公民。我制定一部法律,你必须遵守这是帝制,这就是专制独裁;我制定一部法律,我们一起遵守,这叫法制;我们一起制定一部法律,我们一起遵守,这叫法治。

    建立一个法治国家长期的结果就是保障让这个国家繁荣昌盛,百姓幸福安康,阻止国家衰败。

    因为所有的公务人员,官员都是不直接创造财富的群体,如果这些人始终处在分配财富的有利位置上,而创造财富的百姓群体又无法制约他们,那么其长期结果一定是经济停滞与社会衰败。

    我建立的这些,不是保障我能独裁专制,也不是保障我的子孙后代能够位极人臣。即使最高权力人总统也是国会提名,大家选举出来,并且最多只能在任两届,一届4年就是8年,不可能终身制。谁不遵守,国会就会弹劾。

    荀彧道:大将军,什么时候成立国会?

    赵云道:接下来就是要成立临时国会和临时总统内阁,作为过渡,过渡期为3-5年,之后再正式严格按照法律发条进行。

    首先大家应该先提出几位总统候选人,有人愿意竞选总统的可以在荀彧这里报名,当然我也报名,我提前向荀彧报名。明天我们还是在这里投票,现场选出临时总统。

    赵云必须选总统,因为这是他自己缔造的盛世,如果让别人做总统,根本做不来,还会把这个制度带偏,让所有人又进入万劫不复的时代。

    不但要过渡五年,自己必须还要连任两届,就是8年,总共13年,可以让这个制度平稳的过渡运行。这十几年必须培养一些优秀的人才来保证这个制度不被破坏并且一直延续下去。

    未来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存书签